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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综字〔2022〕9号 生成日期 2022-09-23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339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永宁县金秋购房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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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2022年永宁县金秋购房促销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永宁县金秋购房促销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要求,顺应群众刚性住房、改善性住房和高品质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同时增强房地产企业投资发展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金秋购房促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金秋购房,置业永宁。

二、活动策划

主办单位:永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加单位:全县各相关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

四、惠企惠民政策

(一)给予参与促销企业信用分加分鼓励。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相关规定,对积极参加购房促销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企业信用分50分加分奖励。

(二)缩减办事流程。在促销活动期间,县住建局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缩减办事流程,促进交易进度。

(三)发放政府购房补贴。对在9月22日—10月31日期间认购永宁县新建在售商品住宅,并在9月22日-10月31日将首付款缴存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附进账凭证),在11月1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前200名购房者,给予每套5000元的购房补贴。

五、组织保障

为全面做好2022年永宁县金秋购房促销活动,成立永宁县金秋购房促销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学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许  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唐英荣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学荣  县委网信办主任

沈学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和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谢丽丽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购房促销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承办购房促销活动,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加,落实企业诚信加分、缩减办事流程等惠企惠民政策。

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氛围营造,协调县融媒体中心加大宣传,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县委网信办:负责活动期间网络舆情防控。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制作宣传片,做好购房促销活动前期、中期、后期全程宣传报道。

县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消费环境安全有序,打击寻衅滋事等各类违法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期间宣传费用、购房补贴等资金筹措,保障各项活动经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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