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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2〕99号 生成日期 2022-08-10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300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工业园区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永宁工业园区2022年企业“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育、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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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2022年企业“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育、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2022年企业“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育、大提升”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大调研,全面掌握宁夏永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与发展、企业经营状况、用能状况、税金上缴、土地利用等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建设经营行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增强园区功能优势,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七大战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按照“疏堵结合、扶治并举、分类治理、规范提升”和“支持合法合规、整治违法违规”的原则,认真开展园区企业“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育、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大调研,深化“七大战役”,深入企业,广泛宣传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国家和区市惠企纾困政策,全面摸清园区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基本信息名录库、“小升规”“小上限”企业后备库,加快推进园区产业整合优化、“散乱污”企业清理,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建设,加大执法惩治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用好用足“稳保促”政策,力保市场主体,激发发展活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任务,促进园区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步骤

“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育、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8月10日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10日)。由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各相关部门成立排查小组,宣传和排查相结合,对园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商贸物流市场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利用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企业用电量、纳税情况等开展大数据对比、实地核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了解企业所需所盼。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排查小组按照前期排查问题和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分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具体内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培育提升阶段(长期坚持)。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坚持以政策引领、企业参与、培育促进为主,提升市场主体遵规守法意识。培育一批规上限上后备企业,做大我县限上规上企业体量;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开展“四大改造”,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清理“散乱污”企业,加强环保治理,创建绿色园区;规范企业建设行为,实现科学规划,资源集约。

三、重点内容

(一)集中排查阶段。梳理汇编惠企纾困政策手册,入企宣传,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所盼,做好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工作。同时,分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工作。

1.工业企业排查。由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联合县发改局、审批局、市监局、统计局、税务局、供电公司成立工业企业排查小组,对园区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进一步挖掘释放规上企业潜在产能和小微企业入规潜能。一是现有企业基本信息排查。主要摸排核定企业经营地址是否与注册地址一致,2021年产值、2022年上半年产值、税金上缴、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等基本信息,进行同行业横向对比,掌握企业真实生产情况。发现偷税漏税、瞒报产值等问题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督促整改。二是排查高耗低效产能企业情况。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等要求,对限制类产业、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的产能,坚决依法依规淘汰。鼓励和引导能耗高、环保和安全风险突出且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的低端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园区。积极推进工业产业向绿色化、高端化、数字化方向提升,促进工业布局优化调整,确保落后产能应退尽退。三是排查僵尸企业情况。对园区工业企业尤其是规上企业中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长期依赖政府补贴或银行贷款勉强生存、扭亏乏力的企业,通过审查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不动产登记、生产情况、纳税情况、用电情况等,现场核查企业真实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运用市场机制、行政手段,依法依规清退“僵尸企业”,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四是摸排“园中园”情况。掌握“园中园”业主信息,摸清创业谷、德锐斯、人和创业园等“园中园”运行主体经营范围与收入来源及园区实际租赁企业底数、园内业态等基本情况。五是排查占地企业与租赁企业情况。核实工业用地用途以及租赁企业注册地、纳税地等信息报备、变更情况。

责任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服务部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统计局、审批局、市监局、税务局、供电公司、中铁水务公司

责任人:刘茜

2.商贸物流市场排查。由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物流部联合县审批局、商投局、统计局、税务局成立商贸物流排查小组,对园区15个物流市场进行全面摸排。一是对现有市场运营管理主体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运行主体信息,核实整理2021年、2022年上半年收入来源及税金上缴等情况。二是对商贸物市场内现有经营主体进行排查。重点核实经营主体法人注册信息、营业收入、税金上缴、行业类型、注册地址等信息与实际经营信息是否一致。三是重点摸排各物流园主体是否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排查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情况。

责任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物流产业服务部

配合单位:县商投局、统计局、税务局、审批局

责任人:撒奋勇

3.规划建设排查。由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联合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审批局、应急局成立规划建设排查小组,对园区工业企业、商贸物流市场进行全面摸排。一是排查违规建设情况。重点排查现有企业建筑主体与原设计图纸是否一致,彻查违法改建加层或破坏主体结构、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二是排查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自建房情况,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数,建立自建房档案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分类施策,限期整改销号,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排查现有土地利用情况。对照现有规划,摸清土地使用及存量土地情况,彻查违规占用国有土地、供而未建、烂尾工程等问题。

责任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和规划建设部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审批局、应急局

责任人:胡军

4.排查“散乱污”企业及涉水、涉污、涉气企业。由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部门联合县发改局、应急局、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综合执法局成立“散乱污”企业及涉水、涉污、涉气企业排查小组,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一是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的原则,建立“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清单。根据排查分类清单对“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关停取缔类企业“两断三清”,整改提升类企业全面升级改造污染治理设施、达到环保排放要求,经县发改局、应急局、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等部门联合审核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必须停产整改;新入园企业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环保设施,严格实施建设项目验收。二是对涉水、涉污、涉气企业进行排查,建立企业信息名录库,对照规范和标准,严查企业违规取水、超标或违规排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部门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应急局、市监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综合执法局

责任人:谢斌

5.企业创新能力排查。由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联合县科技局、市监局、财政局、园区党群中心成立小企业创新能力排查小组,对所有工业企业开展摸排工作,重点做好企业R&D投入、研发中心设立、技术合同交易、企业专利、人才培养等方面摸底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资源有效汇聚和利用,探索形成科创服务全局的新路径,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

责任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市监局、园区党群中心

责任人:刘茜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建立问题台账。各排查小组结合前期摸底基础,对各自排查领域建立“四个一”标准台账(一张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张摸排汇总表,一份排查报告,一份整改方案),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步完善整治工作档案资料。

2.强化整治措施。各排查小组根据排查发现问题,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施策”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3.明确整治重点。统计、税务等部门要加大对企业违反统计法、税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住建、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擅自加层、改扩建、搭建格子房以及擅自改变承重结构和超设计增加荷载、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改、生态环境、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紧盯重点行业,分类治理,做到“取缔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坚决防止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

(三)培育提升阶段。

1.加大规上限上企业培育力度。2021年产值超过2000万元、2022年上半年产值超过1500万元的小微企业纳入“小升规”培育库,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将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纳入限上企业培育库,做好2022年限上规上企业申报工作,建立长效培育机制。

2.做好企业质效提升工作。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综合治理“散乱污”企业、实施传统产业“四大改造”工程,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逐步实现产业由低端向中高端升级转型。以园区现有十大产业为基础,以“六新”产业为重点,制定发布产业链供应商目录清单,根据自身技术和市场需求,引进和培育配套企业,提升全产业链专业化能力。

3.定期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各相关单位定期对已完成整改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4.强化日常宣传监管。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以法治手段推进违章建筑整治,加强房屋建设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深刻吸取各类房屋建筑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各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杜绝新增违章建筑,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5.强化扶治并举。加强和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坚持千方百计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坚决打击惩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绿色的园区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企业管理,成立园区企业“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育、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立军县委常委、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

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马跃林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陈国宝  县发改局局长

王学斌  县科技局局长

王勇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立军  县商投局局长

司升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岳峰  县市监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司迎春  县审批局局长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向伯安  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局长

王  和  县税务局四级调研员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和规划建设部部长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部门负责人

撒奋勇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物流产业服务部副部长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服务部部长

李旭洋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侯  斌  永宁供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陈立军兼任,副主任由马跃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育、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和验收,定期通报整治进度。

发改局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的摸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及规上企业培育工作,按照国家产业相关政策,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查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企业,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占地行为,配合开展执法行动。

应急管理局负责严肃查处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

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负责严肃查处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排污超标、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

科技局负责摸排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情况及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工作,积极争取科研经费。

商投局负责做好商贸物流市场排查及限上企业培育工作。

统计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数据,强化规上限上企业统计入库指导,加强统计执法检查。

市监局负责查处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审批局负责查询现有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做好相关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注销工作,对验收合规的企业及时办理完善审批手续。

综合执法局负责整治违法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行为,牵头开展综合执法行动。

税务局负责提供2021年全年及2022年上半年企业纳税情况,严查违反税法行为。

供电公司、供水公司负责提供2021年全年、2022年上半年企业用能数据,配合执法单位对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违规建设项目等落实断电、断水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盯工作目标,加强企业“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育、大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开展,明确1名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全程参与专项活动,确保整治任务高质量完成。(联系人及电话:刘茜,18152346559)

(二)严密排查,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排查重点,建立详细准确清单,合理合规分类、有力有序整治,按期实现各项经济目标任务。

(三)健全机制,保障整治工作长效。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要杜绝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阵风”,建立企业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将其作为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附件:1.2022年永宁工业企业基本情况排查表

      2.2022年永宁工业园区企业汇总表

      3.2022年永宁工业园区商贸物流企业基本情况排查表

      4.2022年永宁工业园区商贸物流企业汇总

      5.2022年永宁工业园区企业房屋信息排查表

      6.2022年永宁工业园区2022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

      7.2022年永宁工业园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验收销号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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