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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2〕79号 生成日期 2022-07-18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275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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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21〕34号)《银川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银残工委〔2022〕2号)精神,结合我县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永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始终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加快发展。五年来,永宁县大力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提高,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残疾人与全社会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残疾人保障水平显著提高。481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如期脱贫。950名残疾人享受农村深度贫困残疾人口脱贫攻坚专项救助基金,发放救助金431.5万元。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1390余户,发放慰问金58.7万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和深度贫困专项救助制度,2699名残疾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2710名残疾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两项补贴”覆盖面均达到98%以上。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保、大病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到位。2058名困难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等特惠政策全面落实。为肢体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3046人(次)79.2万元。投入50万元为500户就业年龄段贫困重度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实施政府购买居家托养服务。为个体工商户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实贴84人(次)20.12万元。

——精准康复服务全面提升。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局,出台了《永宁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永宁县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永宁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累计为4084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服务率达94%。实施0-6岁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服务,投入127.37万元转介0-6岁儿童198人(次)。白内障复明手术补贴303人15.15万元。为1777人(次)精神障碍患者发放药品和住院救助151.72万元。投入10.96万元为91名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和矫形器。投入102.9万元,发放辅助器具4295件。依托乡镇及乡镇卫生院建成规范化残疾人基层康复站7个,开展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1050余人次。举办康复员及盲人定向行走培训班7期260人(次)。开展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工作,举办“残疾预防”主题宣传晚会6场,为501名高危孕产妇发放产前诊断补贴25.5万元,为91名0-6岁儿童发放残疾诊断补贴2.73万元,发放残疾评定补贴1999人15.99万元。

——教育就业水平稳步提升。落实扶残助学政策,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513人次36.36万元,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6% 以上。不断强化残疾人技能培训,累计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21期691人(次),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16期677人(次)。对符合条件的33名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发放扶持资金19.2万元。为17名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发放疫情专项就业创业补贴2.55万元。组织参加区市残疾人就业招聘会270人(次)。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81万元,有效保障了残疾人事业发展。

——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开展无障碍环境宣传体验行动,推进了学校 、社区、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金融部门等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城乡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点免费对残疾人开放,在县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室为残疾人提供文化娱乐阵地。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投入92.58万元为27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融合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每年充分利用“爱耳日”“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开展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趋浓厚。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及残疾人运动会等文化体育活动,打造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示范点2个,建立爱心书屋2个,开展残疾人文艺演出15场次,举办残疾人趣味运动会7场次。

专栏1:永宁县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标

规划目标

目标属性

实现情况

1.城镇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

9%

预期性

7.7%

2.农村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

10%

预期性

9.9%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98%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约束性

98%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90%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99%

7.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约束性

100%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约束性

94%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约束性

100%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约束性

96%

二、“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永宁县全面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实现“一高三化”目标任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性五年。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持续加强残疾人民生改善,不断补齐残疾人事业发展短板,努力开创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永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各项事业建设中,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县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残疾人教育、康复、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不高、还不能有效满足实际需求,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存在短板、服务力量薄弱等,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建设的内在动力有待进一步激发。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十四五”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一高三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优化残疾人服务为重点,创新创优发展环境和工作机制,夯实发展基础和基层组织,强化残疾人主体作用,全面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兜底保障原则。突出政府责任,坚持全覆盖、均等化方向,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各项权益。

——坚持补齐短板原则。聚焦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快补齐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坚持精准服务原则。在普惠基础上,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质,满足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

——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着眼于全县残疾人事业整体推进、全面发展,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各相关领域工作任务协调和衔接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各项事业融合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深化残联改革,大力推进残疾人工作思路创新、方式创新、成果创新,不断蓄积新动能、凝聚新力量、开拓新路子,增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三)主要目标

——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贫困残疾人救助政策不断完善,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大幅改善。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托养照护服务。

——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文化体育加快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残疾人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残工委和残联主席团职能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班子建设明显加强,残联干部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取得新进展,残疾人服务能力水平大幅度提升。

——残疾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残疾人工作格局日益完善,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残疾人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公益慈善助残活动深入开展,扶残助残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

专栏2:永宁县“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

与全县经济同步增长

预期性

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3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4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5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9%

预期性

6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8%

预期性

7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5%

约束性

8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5%

约束性

9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累计数(户)

850

约束性

10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650

预期性

四、“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重点任务

(一)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

将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加大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扶持力度。组织实施“阳光助残”等产业发展计划,扶持农村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养殖、零售、家庭手工、电子商务等特色产业。加大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力度,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道路。积极开展“企业、合作社+残疾人”、“托养+就业”扶贫模式,鼓励探索残疾人致富新模式。着力抓好各项惠残政策落实,多渠道增加农村残疾人收入。

(二)健全多层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1.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险保障。强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落实好为重度残疾等缴费困难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适时将低收入三级四级残疾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缴费范围。对一级、二级、三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缴费补助。实施残疾人“圆梦护航保”,扩大参保覆盖面,构建残疾人全生命周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网。

2.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按永宁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类别最高档予以保障。逐步提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级四级残疾人实际救助保障水平。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已就业创业残疾人给予最长低保渐退期。通过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照护能力。提高精神残疾人服药和住院治疗补助标准。优先保障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落实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制度。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落实监管力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建立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补贴政策,继续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落实城市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规定及残疾人停车免费制度。

4.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进一步健全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机构托养照护为主体、寄宿制专业托养机构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加大残疾人托养机构扶持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质量检查评估制度,推进托养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服务,满足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需求。

专栏3: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

1.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险。落实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将低收入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对象,按规定适时调整医保残疾人医疗项目报销范围。

2.残疾人低保提标项目。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类别最高档予以保障;逐步提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三级四级残疾人实际救助保障水平。

3.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为16—80岁年龄段残疾人每人每年购买5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三)稳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1.落实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和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健全残疾人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等制度,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将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群,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就近就便招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在常住地附近就业或居家就业。我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严格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全面推行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措施,挖掘培育适合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劳动项目和岗位。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

2.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培训计划,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培训项目。落实残疾人个人职业培训、用人单位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扶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结合各地特色产业,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培训,每年培训残疾人200人次以上。

3.创新残疾人就业服务方式。加强我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残疾人就业”服务模式,加大残疾人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支持性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各类企业参与残疾人就业服务。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人一策”精准就业帮扶。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培树一批技术能手。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创建水平。

专栏4: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增收

1.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县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

2.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行动。县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放宽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条件限制,地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3.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地、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和创业、设施设备、公用事业费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4.残疾人就业形态创新工程。鼓励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助残社会组织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营等就业创业新业态。

5.辅助性就业机构培育项目。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生产项目,增加残疾人增收渠道,促进辅助性就业机构健康发展,对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机构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补贴。

(四)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强化残疾预防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诊断力度。着力防控和降低疾病、生产、交通、食品药品、生活环境、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导致残疾的风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疗与康复融合发展,县级医疗机构设立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站。

2.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全面完成残疾人基层康复站建设,加强服务保障、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服务作用。将残疾人康复融入全县健康细胞创建工程,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乡村(社区)康复活动。健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残疾人服务,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实施送康复服务进残疾儿童家庭项目,实现0-6岁残疾儿童“应救尽救”,落实7-17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实施脊髓损伤残疾人能力重建项目,加强脊髓损伤患者“希望之家”活动开展。

3.提升辅具适配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逐步完善辅具适配补贴目录,扩大辅具免费适配范围,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适配更高质量的辅具。开展好基本型辅助器具和假肢、助听器、助视器等残疾人急需辅助器具的精准化适配服务,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普遍建立辅具免费借用回收服务点,推动“爱心接力循环使用”辅具服务公益项目扩面提质。

专栏5: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

1.持续推进残疾人基层康复站规范化建设。在县级医疗机构设立康复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站,建立和完善以基层医疗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每年根据残疾人基层康复站建设管理情况绩效评估,突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以奖代补。

2.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有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托养、技能培训和支持性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及早康复、就业和回归社会。

3.脊髓损伤残疾人能力重建项目。加强脊髓损伤患者“希望之家”活动开展。

4.搭建辅具公益服务。依托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建立辅具免费借用回收服务点,推动“爱心接力 循环使用”辅具服务公益项目,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

(五)持续提高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水平

1.提升残疾人教育保障水平。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巩固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全面落实残疾学生入学升学、接受资助、在校学习、考试测试和残疾人继续教育学费减免报销等政策规定。因地制宜在我县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对接收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设立专门资源教室。鼓励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聘用特教老师等专业人员。支持中小学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学校达到无障碍建设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和待遇保障。实施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工作。

2.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将残疾人文化需求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残疾人之家”等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场所、配备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改善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积极发挥图书馆盲人阅览室作用,为盲人提供无障碍文化服务。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并扶持残疾人进行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创作,建立残疾人文艺人才库,支持更多优秀的残疾人节目和作品参加银川市、自治区和全国比赛。

3.支持残疾人参与体育竞技和健身活动。充分利用永宁县体育中心作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拓展残疾人竞技体育训练参赛项目,抓好残疾人竞技体育运动员选拔培养,选送推荐我县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国际体育比赛。充分利用残疾人的各类节日,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建设社区(村)残疾人健身示范点。

专栏6:发展残疾人教育文化体育

一、残疾人教育

1.适龄残疾儿童精准义教项目。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规范送教上门服务,巩固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2.特殊教育融合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3.特殊教育资源优化项目。普通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条件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不受学区限制就近安排入学。加强国家通用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

二、残疾人文化

1.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持续开展“五个一”进家庭、进社区服务。

2.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鼓励扶持吸纳残疾人就业多、具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实施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三、残疾人体育

1.残疾人竞技体育提升项目。充分利用县体育中心作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开展残疾人竞技体育项目训练,选送推荐我县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国际体育比赛。

2.残疾人群众体育推广项目。创建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举办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六)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深入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宁夏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将无障碍环境建设融入文明城市和智慧城市创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推进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交通场站、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服务环境提升,建设富有特色的无障碍环境示范窗口、示范点。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督查活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2.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加快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根据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科学制定个性化无障碍改造方案,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850户以上,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3.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相关使用信息或指示标志。将信息无障碍建设纳入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无障碍环境等城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市测评指标。推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智能化服务。在公共服务行业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专栏7: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公共环境设施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交通场站、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加快推进无障碍改造。

2.城乡居民无障碍安居项目。新建居住小区实现无障碍实施“三同时”,无障碍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850户。

3.信息网络无障碍建设项目。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信息无障碍,推进各类公共服务互联网网站、手机APP无障碍建设。

4.政务服务无障碍建设项目。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信息无障碍服务,医院、疏散避险场所、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应急信息提示装置。

(七)推进残疾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1.统筹推动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创新开展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配齐配强基层工作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县特点,打造扶残助残项目品牌,形成可复制的残疾人工作典型经验,全面提升残疾人工作水平。统筹逐步解决城乡困难残疾人差异化需求和各类别残疾人个性化需求。

2.健全残疾人社会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筹利用各方面残疾人服务资源,普遍建立乡镇(街道)“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康复站等服务机构。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助残扶残工作格局,充分动员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大志愿助残活动的宣传力度,成立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伍,广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让更多爱心人士参与志愿助残服务。

3.创新残疾人村(社区)治理模式。扎实推进村(社区)残疾人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打造残疾人家门口服务综合体新模式,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就近就便为困难残疾人提供走访探视、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各类服务。规范残疾人服务受理办理、帮办代办程序,实现辖区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打通为残疾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4.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提高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依托全国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推行残疾人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构建高效便捷、功能齐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信息化服务网络。落实残疾人事项乡镇(街道)赋权,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推进乡镇(街道)“一站式”办理。积极落实“跨省通办”政策,实现残疾人证网上办理,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

5.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在残疾人居家托养、意外伤害保险、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家庭无障碍改造、文艺活动、专项评估调查等领域全面开展购买服务。支持培育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八)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1.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委和政府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责任。强化残工委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职能,落实好残工委议事工作制度、残工委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和为残疾人办实事制度,鼓励各部门积极助力残疾人工作。强化残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法定职能。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增加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在“两代表一委员”中的人数或比例。

2.加快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涉残惠残法规政策宣传普及,广泛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人大执法检查、政协专题视察活动。落实重大惠残政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涉残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和法律救助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大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逐年增加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投入,落实残保金足额安排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定。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残联组织工作经费投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残联工作经费、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村(社区)负责残疾人工作“两委”成员岗位补贴保障制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引进开展扶残助残公益项目。

4.营造扶残助残浓厚氛围。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内容。加强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典型事迹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宣传。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活动。

(九)切实加强残联组织建设

1.不断深化残联系统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永宁县委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强“三性”去“四化”目标,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残疾人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能吃苦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更好发挥残联组织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残联系统治理能力现代化。

2.不断夯实基层残联组织。制定出台《永宁县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方案》,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全面落实县残联“专兼挂”配备,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为各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委员各1名(不兼任其他工作),薪酬待遇列入财政预算。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残协主席,推动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每年举办一次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加强残联干部综合素质。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打造“残疾人之家”,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提供办公场所和活动阵地。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加大对专门协会办公活动场所和人员力量的支持保障力度,协会工作经费纳入县残联部门年度经费预算,为5个专门协会总体安排工作经费5万元,工作经费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逐年递增,直至达到中国残联要求的市(县)级每个协会3万元/年的标准。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涉残项目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要充分发挥政府残工委作用,统筹协调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改革要求贯穿于本规划实施的全过程,落实到残疾人事业各领域和残疾人工作各环节,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巩固经费保障。要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的风险管理,强化流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完善规划实施。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规划指标评估体系,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强化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要对规划执行开展中期检查和期末评估,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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