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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党组发〔2022〕4号 生成日期 2022-06-17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252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中共永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调整永宁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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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党工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党委(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

因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6月17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郝春明党组书记:主持县人民政府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黄学忠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负责政府党组日常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县政

府新闻发言、全面深化改革、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对外宣传、意识形态、网络信息安全、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林骏党组成员:负责理论武装、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杨文智党组成员: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商务局挂职。

屠建强党组成员:负责国家安全、政法、依法治县、平安建设、维稳等方面的工作。

李淑娟党组成员:负责民族宗教、统战、双拥、离退休老干部、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

尹扬岚党组成员:负责闽宁协作等方面的工作。

郭旭宏党组成员: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工作,协助落实县人民政府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负责推进、指导、督促所分管部门(单位)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信访工作责任的落实。

中共永宁县人民政府党组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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