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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2〕53 号 生成日期 2022-05-30 索引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245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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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永宁县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2022年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多方面深化信息公开

(一)稳预期,以公开促经济健康发展。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县审批局、商投局抓紧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2.加强涉及市场行为的信息公开。县市监局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依法公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要求,通过银川市政务服务综合效能监管平台线上抽查、线下实地督导检查和投诉热线反馈等方式归集排查典型案例,多方式、多渠道曝光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在阳光下执法”。

3.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县财政局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减税降费”专栏,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利用永宁县政务新媒体矩阵(微信、微博)加大减税降费宣传力度,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月活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会同县税务局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配合区市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相关工作。

4.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县发改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和咨询力度。

(二)强民心,以公开促社会和谐稳定。

1.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县卫健局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工作协调,确保指令保持一致;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密切关注涉疫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规范流调信息管理,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2.抓好稳岗就业信息公开。县人社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创新政策宣讲形式,不断加强就业稳岗政策宣讲推送力度,帮助相关群体更好就业创业;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不断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培训力度,帮助提升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让各项政策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知晓并得到就业培训机会。

3.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对照国家部委、自治区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细化任务、明确时限,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损害公民企业权益的要适时通报并限期整改。

4.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持续巩固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布成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县司法局牵头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稳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历史文本收录(对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标注失效并盖戳后继续展示);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失效期,并规范行政文件分类展示,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文件主题等。

二、加强政策推送,多举措提高公开质量

(一)聚焦政策落实,加强政策解读管理。

1.强化质量管理,起草单位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2.推行多元化解读,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网络直播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鼓励起草部门采取语音解读形式与文件同步发布,提高政策传播力、适用度和到达率。常态化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会同县融媒体中心利用“虚拟演播室”,积极开展“政策公开讲”“局长谈公开”等活动。

(二)聚焦便民服务,提升咨询服务质效。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企业、群众提供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 纳税、疫情防控等政策咨询。鼓励使用银川市“政企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申报、政策反馈等功能,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梳理汇集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形成“政策礼包”,通过“办事提醒”等方式适时向服务对象开展精准推送,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社会公众和企业组织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要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三、常规创新并重,多维度夯实公开基础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要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二)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司法局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他附件等),要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

(四)强化公开平台管理。

1.规范政府网站信息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坚持24小时读网,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坚持“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审查发布工作。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2.持续开展新媒体监管。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坚决执行《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严格底数管理,实行逐级备案。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新媒体,提高监管效能,杜绝重复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府系统网络工作群清理,每半年报送清理报表,切实消除“指尖形式主义”,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3.不断优化公开专区。持续推动永宁县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在宁夏创业谷创新打造企业政务公开专区,拓宽政务服务公开平台。

(五)扎实开展试点创新。统筹推进村务公开试点任务落实。在全县合理选择4个村作为试点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相关厅局对接,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编目录、建平台工作,各相关乡镇督促指导试点村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发布信息,接受自治区验收。同时,启动惠民惠农资金公开,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自2022年起每年年底前在村务公开平台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公布当年发放结果。公开期满,村委会要留存公开资料备查,县财政局要适时督导检查。

(六)调优配强公开队伍。选好配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严格落实“AB岗”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要第一时间报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要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设置过渡期,“老同志”做好传帮带,“新同志”尽快适应新岗位。

(七)持续推动政府开放。继续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将9月确定为全县政府开放月,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民生保障、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公众广泛关注领域,及时发放本单位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并公示结果,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在“线下”活动现场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设置醒目标识,努力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在疫情防控关键期,探索通过图文直播、网络直播等“云参观”模式开展政府开放日“线上”活动。

(八)切实抓好宣传推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不断学习,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和报送政务公开新举措、新成效,不断提高在“政务公开看宁夏”专栏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上稿件的采用数量和质量,全面展示永宁经验。

四、强化业务指导,多层次抓好任务落实

(一)强化舆论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并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二)强化监督问效,压实考核责任。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月反馈、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底考评”工作机制,及时公开通报并约谈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倒数的单位。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交账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确保落实到位。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督促及时整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于6月15日前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公开发布。本要点落实情况要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15日前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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