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永政发〔2021〕49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
决策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责任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永宁县望远区域生活垃圾综合处置项目 | 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 2022年底前 |
2 | 滨河大道罩面工程 |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 2022年底前 |
3 | 永宁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底前 |
4 | 永宁县望远第二中学建设项目 |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 2023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