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根据《关于张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永党干字〔2022〕3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莉兼任永宁县文物保护中心主任;
免去石祖百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2-03-31 | 索引号 |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124 |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效力状态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