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县十五次党代会、十五届一次精神,需编制我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各部门(单位)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永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全面梳理2022年需由县政府决策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方面事项,依据部门职权和实际需要制定和提交本部门本领域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监管、环境保护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方面。
1.公共服务方面由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与投资促进局、民政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提交;
2.市场监管方面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与投资促进局负责提交;
3.社会管理方面由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综合执法局、宗教局负责提交;
4.环境保护方面由农业农村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负责提交。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方面。
由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提交。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方面。
1.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交;
2.文化资源保护方面由文化旅游广电局、宗教局负责提交。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方面。
由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提交。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方面。
由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交。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充分立足自身职能,对照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全面梳理2022年需县人民政府决策的事项目录,并填写《永宁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于12月3日(星期五)18:00前,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书面反馈至司法局二楼204室。
附件:永宁县2022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赵 静 8766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