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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1-19 索引号 640121-100/2021-00288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年度永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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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县十五次党代会、十五届一次精神,需编制我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各部门(单位)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永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全面梳理2022年需由县政府决策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方面事项,依据部门职权和实际需要制定和提交本部门本领域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监管、环境保护等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方面

1.公共服务方面由审批服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与投资促进局、民政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提交;

2.市场监管方面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与投资促进局负责提交;

3.社会管理方面由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综合执法局、宗教局负责提交;

4.环境保护方面由农业农村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负责提交。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方面

由发展和改革负责提交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方面

1.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由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交;

2.文化资源保护方面由文化旅游广电局、宗教局负责提交。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方面

由发展和改革、审批服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提交。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方面

由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交。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充分立足自身职能,对照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全面梳理2022年需县人民政府决策的事项目录,并填写《永宁县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123日(星期18:00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书面反馈至司法局二楼204室。

附件:永宁县2022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赵  静  876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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