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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综字〔2021〕5号 生成日期 2021-05-27 索引号 640121-100/2021-00108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服务业经济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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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2021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现将我县2021年服务业发展各项指标及重点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各相关单位要对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按月(18日前)报送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基础指标、服务业发展情况月度完成指标,按季度(每季度结束后次月26日前)报送季度运行分析(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nfghgxj@163.com)。

二、报送数据要真实、准确,并需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若报表中的数据出现大幅波动,需同步报送数据异常情况说明

三、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统计局定期进行督导,了解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对部门的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的单位在全县范围通报

四、为进一步推动服务统筹工作的有效落实,请各相关单位负责服务业工作的人员于2021年4月29日前扫描二维码加入永宁县服务业工作群。

    附件:1.2021年永宁县服务业增长速度任务分解表

2.2021年永宁县服务业发展年度重点任务

3.2021年月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基础指标表

4.服务业发展情况月度完成指标表

5.永宁县服务工作群微信二维码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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