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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政办发〔2020〕32号 生成日期 2020-05-15 索引号 640121-100/2020-00136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政府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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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5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县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及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永宁县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试点成果为基础,编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符合永宁县实际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永宁力量。

(二)工作目标。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年期为2019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编制范围为全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全部国土空间。规划内容涵盖五镇一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

规划编制与自治区、银川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压茬推进。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初步形成永宁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主要任务

夯实规划编制基础。以永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全面收集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交通、水利、测绘、地质、灾害、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城乡建设等各类规划编制所需的现状和规划数据资料,收集和应用各类社会化大数据,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清晰完善的基础资料汇编成果,为规划编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深入开展评估评价。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相关要求,从“安全、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六个维度深入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研判战略实施、发展趋势、气候变化等主要因素对永宁县国土空间的影响,准确评估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粮食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挑战,开展规划实施风险评估;充分利用自治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深入开展“双评价”分析和综合研判工作。

(三)扎实做好基础研究。根据评估评价确定的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结合实际和规划编制要求,有选择性地开展城镇化与人口变化趋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产业发展布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县域村庄布局、土地与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保护、规划运行保障等专题研究,全面服务和支撑规划编制工作。

(四)合理制定目标战略。严格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紧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评估评价和专题研究成果,综合确定发展定位,合理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五)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合理评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根据规划目标战略,合理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明确县域镇村体系,划分全县主导功能分区,明确分区管控目标、政策导向和准入规则。

(六)统筹各类要素配置。按照山水生态格局总体稳定的原则,统筹确定各要素用地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制定规划期内主要用地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方案。优先布局生态、耕地、历史文化等保护要素,确定各要素的范围和管控要求;集约布局城镇、产业、村庄等发展要素,确定各要素功能定位、发展规模和空间范围,提出集约节约发展要求;科学布局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素,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划定线性基础设施空间廊道;合理布局矿产资源等开发要素,提出资源开发保护要求;系统布局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治理要素,确定国土空间整治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范围和时序。

(七)细化城镇用地布局。细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布局,坚存量挖潜与增量优化相结合,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集约高利用土地布局高平的城镇蓝绿网络和共空间,构建高率的路网结构和综合交通体系,打造高品质的居住社区和公共服务,建设高质量创环境和产业发展空间,构筑高韧性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安全保障,塑造高品位的空间形态和特色风,合理确定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和容积率密度、高度等控制要求,用途分类,明确绿蓝、紫、黄线”管控体系

(八)同步谋划规划实施。根据上位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规划的近期实施作出统筹安排,提出近期实施的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建立从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划传导机制,明确总体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内容。

(九)严格规范审查审批。加强规划审查论证,着重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提升规划的科学性。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程序报批,规划经批准后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纳入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三、进度安排

(一)基础工作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完成工作组织,初步形成基础资料汇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规划实施风险评估等相关基础研究工作成果。

(二)专题研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8月)。扎实做好相关基础研究,形成专题、专项研究成果。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1月)。完成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形成规划方案成果。

(四)审查报批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完成规划方案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审查审议等程序,提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查审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郝春明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县委常委、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主任

   县委常委、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孙佳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    县公安局副政委

许建宏    永宁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应急管理

          局局长

叶广军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孙占军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王红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伍庭利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跃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立云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曹永进    县财政局局长

陈绍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雁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文勇    县交通局局长

纳金东    县水务局局长

赵建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永平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李淑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学斌    县科技局局长

胡海龙    县统计局局长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邵永胜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永忠    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孙伟国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局长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部部长

   望洪镇党委书记

   杨和镇党委书记

赵赋力    李俊镇镇长

   胜利乡乡长

光武    望远镇镇长

王勇强    闽宁镇镇长

李岳峰    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县供电局局长

   广电有线网络永宁分公司经理

   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永宁供水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组长和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由职务继任者递补。领导小组负责强化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推进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涉及规划相关重要问题。分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深入参与规划编制工作,保证规划成果能用、管用、好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伍庭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县自然资源局要切实担负起规划编制工作直接责任,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主动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编制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决定和重要意见。要加强与各部门、园区、乡镇等的沟通对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加强数据共享与成果沟通,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技术支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程深度参与规划编制工作,选调技术骨干配合自然资源局集中开展工作。规划编制团队应同时兼顾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专业技术力量,选择水平高、信誉好、力量强、具有较高规划资质等级的技术单位,主要技术人员要能够提供长期驻场服务。县财政局负责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及时纳入级财政预算,并予以资金支持,确保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证规划按时保质完成。对工作不力、部门之间配合不畅或不能按时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并追究责任。

附件:永宁县国土空间总台规划编制主要任务分工表

附件

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要任务分工表

单位名称

职责分工

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

1.定期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证规划按时保质完成。

2.对工作不力、部门之间配合不畅或不能按时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并追究责任。

县委宣传部

做好规划编制宣传工作;审核规划宣传相关材料,确保宣传的方向、方式、方法准确。

自然资源局

1.牵头负责开展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按照各级要求完成《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成果。

2.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汇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商定。

3.组织规划成果的编制、宣传、审查、论证、报批等相关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

1.提出永宁县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具体任务;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区域和引导政策;提出永宁县产业及相关基础设施发展目标。

2.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黄河流域、银川都市圈、沿黄城市带等相关产业发展类规划资料;提供全县在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园区整合、交通能源、服务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资料、意见建议等。

3.谋划近期和规划期内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拟定项目清单,明确项目类型、建设规模(用地需求)、建设方式、建设时序等,为规划编制用地安排提供依据。

教育体育局

1.提供全县近10年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生源数量;提供全县现状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的空间位置,分析各类学校在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上存在的问题。

2.确定规划期内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的空间布局、建设要求、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时序。

3.提供全县体育设施现状及规划资料,提出规划区内体育设施用地需求。

民政局

1.分析全县各类福利机构、养老设施等在空间布局、用地规模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规划期内各类社会福利与救助机构的空间分布、用地需求。

2.其他相关规划、计划及建议。

财政局

负责规划编制各项经费保障落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计划、政策等;提供全县就业情况、从事各行业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失业控制率等情况。

2.其他相关规划、计划及建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提出历史建筑、历史村落等的保护和要求;明确全县重点风貌区管控要求。

2.提供全县现有住房、保障性住房、人均居住面积、空置率、存量住房套数及消化情况等相关资料;提供全县(包含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及处理能力。

3.提出近期及规划期内旧城改造(棚户区)计划;城镇基础设施修建计划等;其他相关规划、计划及建议。

4.提供全县范围(包含乡镇)燃气现状、规划、用气规模等。

5.提供全县范围(包含乡镇)供热现状、规划、供热规模等。

6.提供全县地震断裂带相关资料;提供地震遗址遗迹规模、布局等;提供全县历史地震数据统计及分布报告。

交通运输局

1.提供全县各类交通设施建设现状、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关材料。

2.提出近期和规划期内我县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目标、线位、建设时序、设施站点布局以及用地需求。

水务局

1.提出规划期内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及用地需求;确定规划期内全县水资源利用总量、水资源利用结构。

2.提供水资源利用现状、水资源总量和利用结构、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发展规划、计划等相关材料,提供黄河河道范围及相关文件。

3.确定全县规划期内河流、湖泊、沟道的治理及生态建设计划安排。

4.提出地下水治理的方式、措施等相关资料及建议,提供全县农村饮用水相关资料。

农业农村局

1.提出农业空间布局优化和综合利用措施及城乡统筹的目标要求。

2.提供永宁县农业产业分区、耕地地力调查、粮食产能核算、土壤普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关现状和规划材料。

3.确定规划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明确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时序等。

4.提供畜禽养殖规划现状以及相关规划资料及

文旅局

1.明确规划期内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对具有旅游价值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乡村景观空间提出规划建设和管控要求。

2.提供近10年全县旅游接待人数、客源地分布、旅游总收入等资料;提供全县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机构、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俱乐部、青少年宫等各类文化设施的位置规模。

3.提出规划期内各类文化设施的布局、用地规模、建设标准、建设时序等。

卫生健康局

1.提供全县医疗卫生行业现状发展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提供全县近10年床位数、医生数量。

2.提出规划期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建设时序。

公安局

提供全县近10年常住户人口、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数据以及有关人口预测等数据和资料,作为规划编制中人地挂钩的重要依据;提供全县人口文化程度及受教育情况统计表;提供全县各类车辆数据、新能源汽车数据等。

科技局

1.提供科技创新发展相关规划、计划等资料。

2.提供全县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等相关数据。

3.提供农高区相关资料。

统计局

1.提供2018、2019年统计年鉴。

2.提供规划编制涉及相关的统计数据。

应急管理局

1.提供危险化学品等部门数据及部门专项规划资料;提供全县防震减灾规划;提供全县消防站数量、位置、人员、装备、用地面积;提供全县消防设施(消火栓)数量、主要分布。

2.提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防发展计划。

市场监督管理局

1.分析全县各类商业网点(大型百货商店、大型专业批发零售市场、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银行金融保险机构等)在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上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关现状和规划资料,确定规划期内全县各类商业街区、商业网点的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

2.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方向。

3.提供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相关数据。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1.提供全县招商引资方面的最新政策文件;提供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他相关材料。

2.提出规划用地保障招商项目落地方面的意见建议。

3.分析全县各类商业网点(大型百货商店、大型专业批发零售市场、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银行金融保险机构、加油加气站等)在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上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关现状和规划资料,确定规划期内全县各类商业街区、商业网点的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

综合执法局、大队

1.提供全县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厕)数量、主要位置;提供全县现有垃圾处理场位置、面积、处理量,拟开辟垃圾处理场位置、面积、处理量、原生垃圾处理量;提供排水管网现状、规划等相关资料。

2.提供环卫发展计划及相关意见建议。

3.提供全县固废处理设施数量、位置、面积、处理量,规划期内固废处理设施规划布局、用地规模、面积、处理量等相关资料。

生态环境永宁局

1.提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和生态保护格局。

2.提供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提供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相关文件。

3.分析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大气、地表水、土壤等治理的方式、措施,制定规划期内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各类发展目标、水环境质量提升的目标。

气象局

提供全县近10年年降水、气温、湿度、风向等相关资料。

供电局

提供全县范围(包含乡镇)电力设施规划、现状电力路线、用电需求等。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

1.分析园区发展现状,提供园区简介(建设现状、发展重点方向、经济社会数据及历年总结报告等);提供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资料。

2.提出园区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需要的政策;确定园区未来发展方向、产业体系、产业结构,制订园区入园用地门槛,确定未来各项发展目标。

3.确定园区建设重点,确定各类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空间布局、用地需求,制订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措施。

4.提供园区固废处理设施数量、位置、面积、处理量,规划期内固废处理设施规划布局、用地规模、面积、处理量等相关资料。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

1.提供本辖区基本情况(人口、区位、经济、地位、产业等)、地方志、政府工作报告及工作总结等。

2.提出本辖区未来发展方向、发展重点,以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建设方向、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建设时序;拟定重点项目清单,确定各类用地需求。

3.提出在乡村振兴方面的基本设想、意见或建议;中心村发展及撤村(村庄布局)等方面设想。

4.提出乡镇近期及规划期内拟建重点项目的空间布局、建设要求、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等。

5.提出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诉求等。

广电有线网络永宁分公司

提供全县范围(包含乡镇)有线网络现状、规划、规模等。

中铁水务集团永宁供水有限公司

1.提供县域内水厂位置、数量、规模、运行情况、水源、水质等;提供城区主要供水管道布置图(表明走向、长度、管径),供水压力。

2.提出全县供水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供水设施施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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