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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永宁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十九届县人民政府2025年第12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效益,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到位2979万元(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50万元),计划实施项目6个,使用资金4421.63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829万元,闽宁协作资金1592.63万元)。
二、计划实施项目
(一)产业发展类(计划实施项目2个,使用资金3498.76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906.13万元,闽宁协作资金1592.63万元)
1.永宁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持奖补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闽宁协作资金1000万元)
建设内容:对全县脱贫户、监测户(不含脱贫稳定户)、“十二五”政策性移民(生态移民、劳务移民)、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类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就业促进、金融帮扶、消费帮扶等方面给予政策性补助。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可引导脱贫、监测群体以及政策性移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等事业,带动更多低收入群众致富增收。
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2.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总投资1498.76万元,计划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906.13万元,闽宁协作资金592.63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日光温室38栋,其中80×12m22栋,90×12m12栋、100×12m1栋、110×12m1栋、120×12m2栋。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39.05亩,高压线下退让面积72.56亩,实际用地面积166.49亩;配套建设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
项目绩效:项目建成后,预计每棚每年可实现盈利3.5万元,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0万元,为当地农民提供50个就业岗位,有效解决部分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
该项目由闽宁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
(二)巩固“三保障”类(计划项目3个,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490.82万元)
3.永宁县闽宁镇2025年未通自来水零星用户自来水安装工程(项目总投资100.26万元,计划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
建设内容:为闽宁镇149户未通自来水户建设自来水管道总长11.72km,新建检查井6座(D=1.8m)、水表井71座(D=1.8m)、配套球阀149个(φ20)、锁闭阀149个(φ20)。
项目绩效: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永宁县闽宁镇149户未通自来水居民家庭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该项目由县水务局牵头实施。
4.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未通自来水零星用户自来水安装工程(项目总投资32.98万元,计划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
建设内容:为闽宁镇武河村48户未通自来水农户铺设PE管(φ110,1.0MPa)主管道140m,PE管(φ50,1.6MPa)支管道440m,PE管(φ25,1.6MPa)入户管道1820m,配套水表井10座。
项目绩效:该项目建成后,将解决48户未通自来水零星用户饮水安全问题,保障居民生产及生活用水。
该项目由县水务局牵头实施。
5.永宁县黄羊滩农场水库移民人饮管道提标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660.82万元,计划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60.82万元)
建设内容:埋设φ75-φ315主管道11975m,φ25-φ63入户管道26140m,新建检查井96座、水表井123座、水表244块、500m³蓄水池2座、水泵井1座,配套相关消毒等设备。
项目绩效:该项目建成后,有效缓解当地水资源紧缺现状,解决黄羊滩农场244户1220人饮水困难问题,推动农业产业发展。
该项目由县水务局牵头实施。
(三)公共服务类(计划实施项目1个,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432.05万元)
6.2025年公益性岗位项目(项目总投资492万元,计划使用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4320538元,使用2024年公益性岗位结余资金599462元)
建设内容:计划购买公益性岗位200名,每名公益性岗位月工资2050元(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线),年度费用492万元。其中2024年各乡镇公益性岗位结余资金分配至闽宁镇14720元、胜利乡64340元、望远镇213442元、望洪镇143720元、杨和镇92000元、李俊镇71240元;2025年资金分配至闽宁镇1707280元、胜利乡722860元、望远镇647558元、望洪镇323680元、杨和镇350800元、李俊镇568360元。由乡镇监管,村、社区统筹使用,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进行日常考勤,并依据考勤情况发放月度补贴。
项目绩效:该项目实施后,可推动脱贫、监测群体及劳务移民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保障200名公益性岗位年增收2.46万元。
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三、工作要求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要紧盯资金支付进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6月30日、9月30日为阶段统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达到日期如资金支付进度低于自治区要求,将视情况调减项目建设资金。要指定专人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齐全、规范。同时要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子系统项目库,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及公示公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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