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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2024年“金秋迎冬”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4年“金秋迎冬”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提振消费信心,推动永宁经济提质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促消费活动,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趋完善,商品和服务供给提质升级,消费投资引导精准有效,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的目标任务。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9月15日-12月31日
活动地点:全县范围
三、活动内容
(一)政府消费券活动。
1.不动产契税消费券
活动时间:9月25日-10月31日
活动内容:县财政全额出资200万元开展缴纳不动产契税发放电子消费券活动,针对永宁县缴纳不动产住房(含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契税(以办结时间为准,下同)的自然人,按照个人实际缴纳契税额分段在“云闪付APP”发放电子消费券,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缴清契税的消费者(与税务部门核对后,前往县商投局登记、确认信息,最终反馈银联发放对应电子消费券至指定用户,用户可在永宁辖区内相应门店消费),其中:个人实际承担契税4000元(含)-6000元的自然人每人可申领1200元电子消费券;个人实际承担契税6000元(含)-8000元的自然人每人可申领2000元电子消费券;个人实际承担契税8000元(含)-10000元的自然人每人可申领2500元电子消费券;个人实际承担契税10000元(含)以上的自然人每人可申领400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券以缴纳契税后在商投局登记确认信息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政府投入资金使用完自行终止。
使用规则:消费券单张面额为100元,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处消费每满150元即可核销1张100元消费券,持有多张可循环抵扣。电子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内(自活动开始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有效,百元券可叠加使用,逾期未使用消费券视为主动放弃,同步自动失效。
2.“金秋钜惠·云上团购”电商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9月25日-12月31日
活动内容:围绕“我在宁夏带好货”2024直播电商季活动主题,在全县开展“金秋钜惠·云上团购”电商促消费活动。活动预算投入2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活动参与商户以电商销售企业为主,依托抖音、京东、快手、天猫、微信视频号等电商平台自营店以各种优惠满减的形式开展。促消费实行与去年同期数增比为标准,同比增长10%-20%(含10%)且全年零售额净增量500万元以下的企业补助1万元,同比增长20%-30%(含20%)且全年零售额净增量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补助3万元,同比增长30%(含30%)以上且全年零售额净增量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补助5万元,最终以统计数据为准。
(二)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9月25日-12月31日
活动内容: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消费活动,组织永宁县家电企业积极参加银川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享受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上述产品若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可按照15%标准补贴)。酒店电视终端补贴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电动自行车补贴标准为最终售价20%,每辆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标的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通过活动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下沉市场推进家电下乡、进社区,实现家电更新消费的良性循环。
(三)中秋、十一促销活动。
1.商场超市促销活动
活动时间:9月15日-10月10日
活动内容:统筹组织全县各大连锁超市开展中秋、国庆促消费系列活动,其中:上海百联超市开展“乐购金秋·国庆大放价”促消费系列活动;好又多超市开展幸运大抽奖、积分兑换及商品低价打折促销活动;新百超市开展“月满中秋 全城蟹礼”活动,通过大卖场门店满100元返100元券包,生活超市满50元返50元券包进行促销;创程时代购物中心举办浓情中秋·礼遇圆满全场满额送豪礼活动,千份礼品吸引客流,刺激消费。
2.商贸中心促销活动
活动时间:9月15日-10月10日
活动内容:望远商贸中心通过举办第二届金盛杯篮球赛、“唱响望远夜,燃动文旅潮”全民K歌活动、“集市中秋•爱满望远”送月饼、“魅力望远集市,发现生活之美”视频有奖征集等活动,聚集人气,拉动消费;南桥市场通过举办金秋硕果农特产品大集打折满减、买一送一、市场西侧折扣仓购物狂欢节促销等活动,拉动农产品消费;李俊商贸中心举办“悦动金秋•供销为农”“中秋十一节日促消费活动”暨百供通李俊店开业仪式,通过新华百货+供销社模式打造乡镇消费新场景,带动乡镇消费。
(四)金秋特惠线上购物节电商促销活动。
活动时间:9月15日-10月10日
活动内容:举办金秋特惠线上购物节,在新谷南桥电商直播基地设立特色产品直播间,组织本地特产商家、特色产品经销商开展线上节日促销活动,活动期间还将联动永宁职中、防沙治沙学院等院校,组织电商专业学生实参实训结合实战销售的方式培育本地电商人才。
四、责任分工
县委宣传部: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集中宣传造势,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县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消费环境安全有序,打击黄牛违法套利及其他各类违法行为。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协调骨干商贸单位参与活动、让利优惠,牵头数字消费券投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数据统计核实、效果分析,确定零售业商户名单,并监督参与商贸单位做好服务,及时协调处理有关投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活动期间个体工商户参与活动、让利优惠的检查监督,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
县委网信办:负责活动前后舆情监控。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活动期间户外宣传及活动秩序监督。
县财政局:负责消费券资金筹措、预算下达。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不动产办证、政策解答、业务咨询等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住房有关政策的解答、业务咨询等。
县税务局:负责做好契税缴纳政策的解答、业务咨询等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多平台、多渠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扩大宣传,积极组织引导居民参与促消费活动。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联系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工作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协调部门联动,优化消费环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多方位、多层次、高效率处理消费投诉,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法依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密切与宣传部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手机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作用,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营造城乡消费市场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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