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永宁县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的通知
永政办规发〔2019〕1号
时间:2019年08月14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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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团结西路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宁夏永宁工业园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废止《永宁县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第一批)》(永政发〔2017〕73号),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2.《永宁县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第一批)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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