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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8767/2024-00045 文  号 永政干发〔2024〕1号 生成日期 2024-02-07
发布机构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成龙等同志 职务任(聘任)免(解聘)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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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根据《关于李成龙等同志职务任(聘任)免(解聘)的通知》(永党干字〔2024〕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成龙兼任永宁县金融工作局局长,免去永宁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路逵任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志学任永宁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赵元元聘任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涛聘任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解聘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明晶聘任永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韩向成永宁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政府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谢丽丽永宁县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旭刚永宁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解聘伍炳乾永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交流到永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

解聘慈小龙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上人员中,赵元元同志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自2024年2月7日起计算。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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