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关于姜武同志正式聘任职的通知》(永党干字〔2022〕70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正式任命:
姜武聘任永宁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副主任。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116401210100998767/2022-00291 | 文 号 | 永政干发〔2022〕12号 | 生成日期 | 2022-08-08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