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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1-14 索引号 11640121010100427A/2022-00035
发布机构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 有效

杨和镇人民政府新录用人员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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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敏芳同志于202101月考入杨和镇,在其工作的一年时间里,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学习勤奋上进、工作踏实肯干、作风正派严谨,在各方面都取得良好的成绩。根据《关于试用期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该同志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情况做如下说明:

德:该同志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感,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凡事顾大局、识大体,对于工作勤勉敬业能够主动配合领导开展各项工。在困境面前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顺境时不得意忘形,困难时不失意悲观,在工作中做到了相互支持、相互帮忙、相互配合

能:面对纷繁复杂的基层政府工作,该同志能明确自身的工作目标,自觉地运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讲求科学的工作方法,尽量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平时善于观察总结,能从细节中及时发现问题,能从常态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注重同事之间的沟通,能够耐心听取领导和同事的意见。

勤:该同志工作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能够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苦干实干的精神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

绩:该同志在工作中勤勤恳恳而又善于思考,在岗位变动的过程中,本人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能够灵活的应对工作上的各项难题。

廉: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树好自身形象。工作中认真负责,不比得失生活中勤俭节约、低调随和,能够自觉主动维护政府部门良好形象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咸敏芳同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单位交各项工作任务。经考核本单位认为咸敏芳同志已具备一名合格干部所应具备的条件,同意其按期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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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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