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办公室(中心):
《杨和镇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执行。
永宁县杨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杨和镇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永宁县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打击非法”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办公室(中心)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组织机构
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成立杨和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昊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代镇长
副组长:汪晓瑞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政府副镇长
马鸿喜 镇党委副书记、杨和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维新 镇党委副书记
吴 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施 波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小艳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马 远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马鹏举 镇政府副镇长
王 燕 镇党委委员、纪检专干
鲁亚楠 杨和司法所所长
李岐宁 杨和卫生院院长
李 华 杨和供电所所长
杨生军 杨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 昕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杨少林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马梅芳 镇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路 飞 镇城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勉维娜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万成 纳家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小龙 杨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姜万红 红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永新 观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于建军 王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彦军 旺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吉荣 东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倪 军 永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眭 宽 惠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雨军 南北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综合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汪晓瑞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兼),孙涛同志负责烟花爆竹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杨和派出所职责
1.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公共、燃放安全管理,许可焰火晚会燃放;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储存监督管理工作;
3.侦查、查处非法采购、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案件;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
4.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村职责
1.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销售期间的非法、违法行为。
(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职责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确保仓库储存、配送运输和经营安全,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危险等级储存管理规定分类存放,严禁超量、超标准储存烟花爆竹;要具有与其经营规模、销售区域范围内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配送车辆应是符合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标明安全警示标志,驾驶员、押运员等相关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产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注产品名称、产量级别、燃放类型、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等;严禁销售超规格、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烟花爆竹产品。零售业户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内销售烟花爆竹,不得提前、超期、超范围销售;销售点应在显著位置悬挂相关证照,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定点经营、专人销售和专人保管;不得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商场、超市、农贸集市、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在店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堆放应稳固,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0米,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应摆放在零售店内或临时搭设的帐篷内;烟花爆竹不应与其他商品或杂物混合存放,烟花爆竹存放应防水防潮;不得销售超标、违禁或者非法的烟花爆竹。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促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建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动机制,杨和派出所、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村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推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不断深入。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违反“三严禁”的行为,要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各村要认真落实监管措施,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零售点安全工作,认真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结果,及时督促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各村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要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向广大烟花爆竹消费者普及烟花爆竹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识别、燃放注意事项等安全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在合法销售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安全燃放,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