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46XJ/2023-00042 文  号 717 生成日期 2023-12-25
发布机构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望远镇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望远镇农村道路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望远镇农村道路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


为有效预防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望远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领导,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特殊天气。大雾、雨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2小时。

()交通事故。发生在我镇辖区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1.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望远派出所电话或向镇政府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县医院或镇中心卫生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干部报告。

3.镇党政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和现场总指挥的指示,综合分析汇总后在最短时间内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四、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杨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分管领导周金川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社区)及镇安委办、综治中心、派出所、卫生院、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村(社区)、部门加大对事故盲点的整治和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力量,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道路安全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及雨雪天气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安委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力量。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安委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专干(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社区)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社区)治保主任和基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中心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镇政府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责任,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办中心、司法所协助。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和涉及村(社区)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和舆情引导工作。

五、预案启动

1.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2.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3.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1.镇指挥部现场总指挥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现场总指挥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2.派出所、安委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事设计自故现场及周边社会治安稳定。

3.镇中心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4.各有关村(社区)、部门(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5.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县交警大队请求协助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县级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1.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在最大限度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情况下,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2.加大路面控制力度。镇安委办要严格监管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同时积极协调县交局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派出所、安委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4.大力整治事故盲点。镇派出所、道安办要认真、详细排查我镇辖区交通道路事故盲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盲点整治计划和措施。各有关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盲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5.沿线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本单位预计救援预案,并上报镇安委办备案。


                                                 望远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