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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4/2018-15861 文  号 望政发﹝2018﹞41号 生成日期 2018-03-12
发布机构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望远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望远镇2018年禁牧封育、秸秆焚烧、防火安全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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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

望远镇2018年禁牧封育、秸秆焚烧、防火安全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183月12      

此件公开发布



望远镇2018年禁牧封育、秸秆焚烧、

防火安全工作安排

 

各村、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文件(宁农(草防)办20173号)关于印发《全区草原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法保护草原,从严防火治火,保障草原生态安全,保护草原建设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日子,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草畜业健康发展。切实做好2018年全县草原火灾防控的各项工作,现将永宁县2018年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工作任务

近年来,望远镇土地征用和土地流转使望远镇土地绿化,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是,养殖户将羊群赶到绿化到及相关的有路的河道,观光旅游区域进行放牧,使望远镇林草植被遭到严重破坏,为建设生态望远镇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禁牧封育目标责任书》、《宁夏回族自治区封牧条例》、《永宁县禁牧封育通告》,进一步加强禁牧封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禁牧封育措施,确保林草资源安全。《永宁县秸秆焚烧防火安全通告》做到碧水蓝天,塑造一个望远镇天空。

二、 工作职责

望远镇成立了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为组长的禁牧封育、秸秆焚烧、防火安全工作组,召开了禁牧封育、秸秆焚烧、防火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近期的禁牧封育、秸秆焚烧、防火安全做了详细安排。成立了相应的组织,社区、村队、畜牧站、安全办公室。印制了禁牧封育、秸秆焚烧、防火安全相关宣传材料,通过驻村干部及两委班子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在人口密集区域及各个路口区域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广泛宣传禁牧封育、秸秆焚烧、防火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

三、 工作要求

望远镇加强工作巡查力度,在政府大力组织安排下,成立了相关的小组,对主要干道区域进行不定时巡查,加强巡逻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放牧行为,焚烧行为先进行制止、劝导,对制止劝导无效的农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另外也明确了各相关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要求做好责任区的管护。

四、 加强培训力度,引导农户舍饲养殖

开展一系列措施,遏制了各辖区放牧、秸秆焚烧、放火的现象发生。做到禁牧封育工作有人管,确保“封得住、禁得住、不反弹”。引导农民舍饲科学养羊,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合理搭配饲草料,增加放羊效益,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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