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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3-01 索引号 11640121454300323U/2024-00017
发布机构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落实永宁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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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落实永宁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提案的办理工作。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切实做好十一届三次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和全县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议案提案办理流程,提升议案提案办理实效,根据《关于印发认真做好十九届三次县人大代表议案 重点督办建议意见和十一届三次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以“提高提案办结率、联系沟通率、意见采纳率、问题解决率、办理满意率”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提高办理工作标准,做好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二、提案办理方案

(一)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深入推进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化。

一是坚持把保护作为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做好各级各类文物的资源管理、资料完善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体制机制,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二是更大力度推动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的要求和主体责任,每年与各乡镇、各文物使用单位签订文物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完善各项防范设施,做到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健全、责任到位。

(二)日常巡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永宁县文物保护中心将以月为单位制定检查计划,采取日常巡查为核心、联合检查为补充的检查方式,对文保单位的文物本体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物安全巡查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检查,严格督促永宁县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增强文物安全治理能力。同时,对检查中排查出的文物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整治,攻坚整改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构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时销号、常态跟踪”的整改闭环,让文物安全各类隐患和问题整治取得实效。

除常态化文物检查外,永宁县文物保护中心还将不定期开展文物保护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文物本体安全状况、“两线”范围内建(构)筑物及生产经营等其他活动情况,着重未经审核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建设的建(构)筑物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抢抓机遇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做好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高度重视文物保护项目立项工作,充分考虑文物保护项目需求和项目实施可行性,有计划、按步骤积极做好文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目前,纳家户清真寺修缮项目已完成;多宝塔防雷工程方案已经通过审验,年内可进驻实施;纳家户清真寺防雷工程项目已立项批复,正在抓紧编制实施方案;正在正在推动纳家户清真寺消防工程按时进驻;。下一步,按永宁县文物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的实施。

(四)做好文物四普准备工作,推动四普工作高质量完成。

2024年,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将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积极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二是按时间节点规整梳理永宁县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文件等信息情况,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全力做好普查前期具体业务筹备工作。三是整理普查线索,建立新发现文物线索清单,同时对列入线索的普查对象建立预先保护机制,大力加强普查对象预先保护。

(五)开展文物安全知识培训,大力提升文物保护能力。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将利用“宁夏长城保护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召开文物管护工作会议、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讲座、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知识讲座暨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长城文保员进行以文物保护为主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防护能力。

(六)扩大文物安全宣传面,增强全民文物保护自觉性。

永宁县文物保护中心将以“安全生产月”、“宁夏长城保护宣传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各个节假日为契机,根据文物安全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保护文物不是某一个单位的事情,而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要调动起每一个公民的保护责任感,具体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一是利用政府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向群众展示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同时在群密集场所发放文物保护宣传彩页,由宣传人员现场讲解彩页内容,普及文物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对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的认识

二是利用条幅进行文物安全宣传,结合文物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在街边及文物保护单位醒目处悬挂文物保护宣传条幅的方式进行宣传,有效提升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的自觉性

三是利用现有的电子屏,设计多条文物保护宣传标语并下载文物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宣传材料分不同时段滚动播放,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文物事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开展文物保护公益活动,讲好新时代文物故事,持续提升文化创造力,不断为文化赋能,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守护文化瑰宝、守望中华文明的浓厚氛围,努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办理责任。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理人员认真办”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做到定人、定责、定时限和定工作标准,并分阶段抓好落实。

(二)加快办理进度。全力抓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自2024年3月起,每月3日前将文物安全检查台账及隐患整改台账报局办公室存档。

(三)规范答复文件。10 月前根据提案办理结果及提案人反馈的意见起草答复文件,确保答复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我县的实际情况,对办理工作采取的措施情况要有详细说明,于 2024年10月底前寄送至提案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同时按规定的份数分别抄送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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