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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6/2021-0010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12-18
发布机构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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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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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永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区、市、县工作安排部署,规范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深入治理行业乱象,营造安全、文明、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有力推动永宁县文化市场科学有效治理和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21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强素质

(一)学理论,提素养;面对当前文化市场新形势下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永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加强对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大队成员积极参加局机关每周二的集中学习和县委组织的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撰写学习笔记,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提升理论素养。组织开展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学习工作会议,安排工作的同时,抓好干部职工对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28次大队学习工作会议;同时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加强对国内外重大事件了解掌握,加深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掌握

(二)学法规,理思路不断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专业知识的学习。干部职工通过每周一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区、市组织培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加强掌握业内最新知识和最新动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文化综合执法发展经验和高效做法,不断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储备量,对接下来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学业务,强能力;要求每位执法人员做到学以致用,在学习中不断总结学习成果,联系实际工作,学习成果指导实际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反复体会学习内容,掌握要领,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为开展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全力完成各项任务

(一)统筹安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2021年,永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安排执法检查人员1161人次,开展103次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741家次:其中检查书店60家次、网吧384家次、印刷企业22家次、文物场所34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50家次、景区41家次、旅行社27家次、社会艺术考级机构23家次,以高效高频的检查力度促进永宁县文化市场的良好态势。

(二)抓紧落实专项行动工作

安排执法工作人员分阶段,分内容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旅行社业务专项行动”和“导游专项行动”共计7次,进一步维护旅游市场和谐稳定;二是开展“扫黄打非”系列专项行动,其中开展“扫黄打非·固边”、“扫黄打非·护苗”、“扫黄打非·清源”、“扫黄打非·新风”、“扫黄打非·正道”等专项检查行动共13次,对涉黄涉暴力、政治性有害出版物予以没收销毁

(三)以案释法,加强案件办理能力

2021年由永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理执法案件共计12起,其中,出版物案件3起,没收非法出版物共计1325余本;旅游案件2起,娱乐场所案件3起、印刷企业案件4起,罚款金额5万元整,实现了旅游案件“0”的突破,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任务已提前完成,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理念,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维护永宁县文化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2020年度文物案件办理情况,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请依法督办2019年度不可移动文物执法监测发现问题的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对银川市2019年度不可移动文物执法监测发现问题督办的通知》文件要求,永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先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销售分公司昊王加油站和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分别立案,经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专家鉴定,两处建筑物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西夏陵历史风貌产生轻微影响,鉴于此两处建筑都属于民生项目,分别给与当事人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截止到2021331日,当事人均已缴纳罚款,目前已结案。

(四)深入执法队伍建设整治

一是狠抓内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适时制定、调整、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切实建立起权、责、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

二是着眼于规范队伍执法行为。落实有关执法纪律、案件审批、过错责任追究、罚没款物管理、队容风纪等方面制度,明确执法工作纪律,严格约束队伍的执法行为,确保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是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基础建设。通过采购平板电脑用于现场执法检查、进行现场记录信息,同步同时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执法局执法信息平台,并制作张贴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执法人员信息公示栏等行政执法设施,使执法过程公开化、透明化。

四是建立完善执法平台系统。目前开展执法检查录入信息的软件平台有“文化执法”、“互联网+监管”、“扫黄打非”、“行政执法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开展检查工作时,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软件平台操作流程进行现场执法信息录入,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至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五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落实,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整体提升。

六是扎实推进大队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肃整顿执法人员工作作风建设,推行人员监督工作机制,牢固打造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文化执法队伍

(五)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以来,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反复,监督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成为执法检查工作中的重点,要求执法人员时刻保持警惕,监督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全年通过微信工作群共发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信息共计100余条,制作并发放抗击疫情宣传海报共计80余张,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麻痹大意、应付差事、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企业约谈共计7次,停业整顿共计7家次。

(六)行业安全监管常抓不放

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队、环保局、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21次,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日常执法检查的始终,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积极组织大队所有干部职工参加局机关组织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学习10余次,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共计2次。

(七)持续推进“扫黄打非”工作

2021年以来,共安排执法检查人员81人次,对歌舞娱乐场所、新闻出版经营单位、包装装潢印刷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检查共计13次、其中“扫黄打非·净网”专项行动4次,“扫黄打非·护苗”专项行动4次,“扫黄打非·固边”专项行动3次,“扫黄打非·清源”专项行动2次,共检查企业116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1325册,通过“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我县文化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强防线,为我县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广播电视市场

永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于9月27日联合望远镇派出所、永宁县城关派出所、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非法安装、使用、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共对35家电器维修店、小家电零售店、五金杂货店、宾馆、酒店经营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接收或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各类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擅自销售、安装、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排查。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经营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有关规定,让经营场所负责人知晓私自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是违法行为,从而增强抵制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自觉性。

)旅游市场

一是联合永宁县城关派出所、运管所开展“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旅行社业务”大巴车巡检共计7次,立案查处2起,罚款金额4万元整;

二是配合旅游办公室对永宁县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诚信经营情况开展检查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对永宁县12家旅行社网点进行日常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旅行社非法转让或者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边境或者赴台旅游业务,以及旅行社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情况进行排查,要求企业加强旅游客运资质管理,加大旅游客运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依法查处无证 (牌)营运车辆及营运车辆欺客宰客、拒载、服务态度恶劣等经营行为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认真按照无纸化系统提醒,完成各项法律学习和考试。一是认真完成干部职工普法考试工作,执法队无纸化干部职工共计6名,全年共通过6次专题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二是严格按照“法律十进”宣传活动要求执行法律宣传工作,利用重点宣传节点,开展“绿书签行动”119消防”“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文化市场监督检查工作,在印刷厂、书店等场所张贴版权宣传海报共计10余张,发宣传彩页共100余份。利用单位LED显示屏,面向永宁县群众,滚动播放有关消防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旅游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宣传标语三是开展执法工作过程中向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如:《旅游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已达到法律进文化企业的目的。

三、创新工作和成果

    今年以来,认真推进开展执法队各项工作,因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工作成果获得了区、市、县上级部门的认可,被命名为“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获得了被推荐为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和2021年“扫黄打非”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资格。

四、存在问题

(一)执法执勤专用车辆配备不到位

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临时调拨闲置车辆用于目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但该车辆车况较差,执法途中频繁发生故障,本年的公务车运行维修及维护费用目前已经超标。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专业性执法培训较少。

缺乏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2020年,我单位组织参加专业性培训课程较少,年轻执法人员针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性较差、对于法条的理解不够透彻、执法经验比较匮乏,缺少专业知识培训,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工作思路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理清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法。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原有工作思路,学习法律法规,尽快熟悉新的工作业务,进入工作角色。二是制定新的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对原有工作制度进行调整,不断满足新工作业务带来的挑战。三是做好新旧业务工作的融合,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2021年,永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根据中央、区、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各文化旅游企业消毒、体温登记等工作,有效保障我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

(三)加强执法检查,营造良好氛围。2021年,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安排执法检查人员,重点检查文物市场、文化市场、出版(版权)市场、广播电视、电影市场、旅游市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有关工作,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整改一项,达标一项,切实提高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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