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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健设办发〔2023〕29号 生成日期 2024-01-15 索引号 11640121MB1983846H/2024-00007
发布机构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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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永宁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73)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全中医药工作,现将《永宁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宁县健康永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 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3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宁卫发﹝2022﹞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党委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建立永宁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组织机构

    人:李淑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杨志星  县卫健局局长

  员: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审批局、住建局、科技局、教体局、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监局、文旅局、医保局、网信办、融媒体中心、智慧运营管理指挥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李俊镇、望洪镇、胜利乡、杨和镇、望远镇、闽宁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永宁县卫健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杨志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永宁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中医药发展各项工作对全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工作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日常工作等,收集整理需要政府各部门解决的全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问题,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推进落实;收集需联席会议解决的议题,并协助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按时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检查和指导全中医药工作,指导全县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其他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文件列入县委、县政府会议学习内容。出台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保障本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2.县委组织部:支持中医医院、中医药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3.县委宣传部:负责中医药科普知识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的推广。加大新闻宣传网站及辖区内各媒体对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督促各乡镇、部门加强和规范中医药防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城乡居民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4.县委编办:根据《中医药法》有关规定,支持建立健全县域中医药管理体系,优化配置中医药管理职能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保障中医药工作的推动和持续发展。

5.县卫健局: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和监督各级医疗机构推进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协调制定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提升中医药队伍素质;推进中医药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发展,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打造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平台,广泛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推进中医药健康养生产业基地建设,将中医药融入旅游、养生保健、养老等领域,提升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活力;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中医药治理能力;加强基层中医馆和中医阁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基层中医馆信息化平台功能,开展中医远程诊疗和教育。鼓励退休中医师到基层服务。

6.县发改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支持县中医医院的立项、建设和项目资金争取。促进中医医院办院条件不断改善,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7.县财政局: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落实对县中医医院的投入保障责任,保障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经费,保障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8.县自然资源局、县审批局、县住建局:根据永宁县医疗服务布局,监督、保障和提供县中医医院用地规划、审批的资料。

9.县科技局: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县域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县域内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县域中医药科技发展。

10.县教体局:牵头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制定传统健身活动计划,普及和推广五禽戏、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督导和推动各乡镇开展中医体育活动。

11.县民政局:负责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支持有中医药特色的养老机构建设。鼓励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打造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养老康养机构。

12.县人社局:通过事业单位招聘为中医药补充急紧缺人才,依托人社部门人才项目、人才工程申报培养中医药人才。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有倾斜政策。建立高年资中医师承培养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

13.县农业农村局:把中医药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

14.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县域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按照自治区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发展院内中药制剂并进行质量监管。

15.县文旅局:制定中医药文化旅游计划,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作为促进县域内旅游产业特色优势和组成部分,推动中医药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把传统医药作为非遗传承保护的重点,进一步加强保护和利用,推动全县中医药文旅产业的发展。

16.县医保局: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调价评估结果,优化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断完善适宜技术诊疗支付方式。

17.县网信办:协助完善机构新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指导县中医医院信息化等级评审。

18.县融媒体中心: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媒体和自媒体对中医药的宣传范围,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力度。

19.永宁县智慧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畅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和投诉平台,发布创建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核实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持平台群众对本县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

20.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在乡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

2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县委宣传部对中医药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配合县教体局开展中医体育活动和传统健身活动计划,普及和推广五禽戏、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中药材绿色种植基地建设,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配合文旅局发展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调查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有关知识的知晓和服务的满意率。    

22.各成员单位应同时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和中医药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推进中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涉及重大问题及时报联席会议研究,及时向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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