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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2-16 索引号 11640121MB1983846H/2023-00038
发布机构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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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县域内各养老院(敬老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医养结合机构运行管理,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0〕974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21〕10号)及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银川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卫健发〔2021〕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制定了《永宁县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1215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进一步规范全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运行管理,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0〕97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21〕10号)及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银川市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发〔2021〕1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全县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2021年底,医养结合服务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到2022年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显著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在全范围内全面开展对各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重点查找医疗卫生机构资质、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和内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机构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医疗设施设备配备、药品配备、信息化建设、消防设施配备等符合相应类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建筑设计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等要求。进行适老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符合适老化要求。

(三)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服务相关法规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制定相适应的人员管理、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严格用药管理,规范病历管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应符合相关要求。

(四)规范提供医养结合相关服务。根据《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制定具体服务流程,建立医养联动机制。医养结合机构自行提供或委托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至少1次体检服务,定期举办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普及老年人健康科学知识,为老年人提供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情志调节等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同时,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并开展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防范措施、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在符合医养结合服务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基础上,做到服务衔接有序,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进行转

(五)大力提升医养结合机构人员队伍能力。定期开展医德医风、人文理念教育,树立以人为本、尊老爱老敬老的服务理念。拓展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培训方式,加大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力度,强化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三基”考核人人达标。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依托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组织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

(六)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医养结合机构按照要求登录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医养结合相关服务信息及数据。持续推进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和银川市远程互联网门诊项目,让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七)切实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管。卫生健康局要将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纳入医疗服务监管范围,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抽查、不良行为记分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管理。重点对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医疗服务行为、药品使用等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

(八)着力强化医养结合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及工作规范、指南,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工作安排

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对象为全国医养结合监测监测系统中录入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工作,逐步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

(一)安排部署(2021年2月)。卫生健康局安排部署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县域内所有医养结合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二)自查自纠(2--5月)。各医养结合机构要认真对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整改表》(附表1)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并向县卫健局报告自查结果、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度。

(三)整改核查(5-9月)。县卫健局要组织医疗、院感、护理、中医、药剂等方面的专家对医养结合机构自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医养结合机构全部整改到位。对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机构,依法依纪依规处置。  

(四)总结提升(9-10月)。县卫健局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盘点行动成果,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形成的总结报告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汇总表》(附表2),于1030日前报送银川市卫健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县卫健局要高度重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并作为年度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高。县卫健局要对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建立跟踪问效工作机制。自查和整改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自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统筹研究解决,力求标本兼治。

(三)巩固成果,宣传推广。县卫健局要对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激励。对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批评。认真总结行动中好的做法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予以宣传推广,提升社会各界对全县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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