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县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民营个体诊所: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活动,10月份,我局对辖区内提交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核准申请的单位开展资质核准工作。现将核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核准工作有个体诊所23家,卫生服务站1家按照要求向我局提交抗菌药物输注核准申请。我局抽调县医院和卫生监督所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逐一审核,通过对申请机构人员培训测试、现场审核评分等形式,按照《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审核评分表》内容,对各申请机构的人员房屋设置条件、抗菌药物使用规范、风险防控能力等进评分。11月5日,召开会议将评审结果进行研究讨论。确定评分大于70分的17个机构核准开展抗菌药物输注活动(见附表1),评分低于70分的7个机构(见附表2)给予1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后向卫计局重新提交申请,卫计局进行再次评审,评分大于70分的准予开展抗菌药输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不予核准。不得开展抗菌药物输注活动,未经核准开展抗菌药物输注活动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工作要求
1、开展执法检查,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开展执法检查,凡未经核准开展抗菌药物输注活动的机构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对取得抗菌药物输注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核准开展抗菌药物输注的医疗机构,在日常检查中若发现滥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使用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造成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我局将取消该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输注资质。
附件:1.永宁县2018年核准抗菌药物输注资质的单位名单
2.永宁县2018年抗菌药物输注资质的整改单位名单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1:
永宁县2018年核准抗菌药物输注资质的单位名单
阳光中西医诊所
潘国举诊所
康洁诊所
颐安中西医诊所
杨和馨和轩诊所
杏和堂诊所
正阳中西医诊所
闽宁国医诊所
闽宁闽康诊所
闽宁永兴诊所
杨和仁康中西医诊所
祥和堂诊所
杨和军鼎中医诊所
望远德厚昌诊所
望远红杏林诊所
杨和刘光忠中西医诊所
闽一堂综合门诊部
附件2:
永宁县2018年抗菌药物输注资质的整改单位名单
众德康诊所
望洪新华苑诊所
望远丽秀康诊所
闽宁宁康诊所
康成诊所
家民诊所
永宁县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