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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7/2020-0010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01
发布机构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食用贝类的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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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肝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消化道传染病,主要是粪--口方式传播。该病季节性明显,多发于冬春季节,已有疫苗可以有效预防。 

贝类为滤食性生物,在滤食水中饵料时,容易在体内富集病毒。甲型肝炎病毒在贝类体内不能繁殖引起贝类自身患病,但可在贝类体内高浓度富集并可存活15天以上。 

消费者用沸水加热贝类5分钟,甲型肝炎病毒即可失去活性;如果生食或食用未煮熟的受到甲型肝炎病毒污染的贝类,就会增加感染该病毒的风险。 

消费者应通过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正规经营渠道,选购来源可靠、养殖水域洁净且符合安全标准的贝类。 

一是“一看、二触、三嗅、四听”。一看外形,选择大小均匀、外壳颜色较一致、有光泽的贝类。二触肢体,鲜活贝类用手触摸时,贝壳能闭合或外露肌体能缩回体内。三嗅气味,新鲜贝类应有其特有的气味,如发臭或有异味,说明已不新鲜。四听声音,拿起贝类轻轻摇晃,如听到啪啪声,说明可能是空壳或有沙石。 

二是不在污染区域采食贝类产品。

三是贝类要低温贮存并尽快食用。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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