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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7/2019-00124 文  号 永卫计函发〔2019〕2号 生成日期 2019-12-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全面落实永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评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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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全面落实永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评估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1.全面落实永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评估问题整改方案

      2.永宁县卫计局落实永宁县食安办反馈意见整改清单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面落实永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评估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永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全面落实永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评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永食安办发〔2018〕36号)文件精神,梳理解决卫计局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多。

整改措施:

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节日纪念日宣传活动,导医台宣传等形式,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食安银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问卷调查,主动向城乡居民征集关于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县食安办做好问题征集工作,并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县食安办。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月18日

2.没有县委专题研究解决示范创建工作或食品安全的工作资料。

整改措施:

各单位结合近三年创建工作,认真梳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按照《永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责任分工》,对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提出建设性意见,提交县创建办。

责任单位:宣传教育股、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月18日

3.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不健全,科普宣传工作资料较少。

整改措施:

根据县食安办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及时更新食品安全宣传栏内容,发放内容丰富的创建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责任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月18日

4.2016年、2017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资料缺失。

整改措施:

按照《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80号)文件,按年份继续收集整理创建工作资料,查漏补缺,确保创建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

责任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月18日

5.各创建成员单位2016年、2017年没有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宣传工作。

整改措施:

查漏补缺,完善2016年.2017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结合健康巡讲“五进”活动,形式多样的深入宣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宣传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责任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月18日

5.创建氛围营造缺乏有效的宣传措施,形式单一,2016年、2017年宣传工作资料缺失。

整改措施:

利用电子屏、微信、微博、宣传栏、黑板报、视屏播放、资料架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创建氛围,强化宣传确保创建宣传工作制度到位、形式到位、宣传到位。完善2016年、2017年宣传工作资料。

责任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1月18日

二、工作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各单位要将此次整改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整改方案安排,制订整改清单,按照完成时限,逐项落实整改工作任务和责任。

2.开展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各单位要认真在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深刻反思,切实对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全力保障创建工作持续深入进行。

3.强化创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大力宣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使人民群众了解创建的进展和成效。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特长,向患者、群众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有关法律知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4.强化督查考核,落实问责追责。县创建办将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或者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及时上报整改工作信息和总结。各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进度表,形成整改工作信息,并在整改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总结。整改工作信息实行周报告制,每周四上报。整改工作总结于2019年1月18日上报。以上上报材料以文件形式报送永宁县健教所邮箱(ynjjs8020947@163.com)。

附件2:

永宁县卫计局落实自治区中期绩效评估反馈意见整改清单

序号

整   改   内   容

责任单位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1

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多

各医疗卫生单位

结合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节日纪念日宣传活动,导医台宣传等形式,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食安银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问卷调查,主动向城乡居民征集关于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县食安办做好问题征集工作,并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县食安办。  

2019年1月18日

2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不健全,科普宣传工作资料较少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县食安办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及时更新食品安全宣传栏内容,发放内容丰富的创建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2019年1月18日

3

2016年、2017年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资料不全

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80号)文件,按年份继续收集整理创建工作资料,查漏补缺,确保创建工作的连续性、完整性。

2019年1月18日

4

各创建成员单位2016年、2017年没有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宣传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

查漏补缺,完善2016年.2017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结合健康巡讲“五进”活动,形式多样的深入宣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宣传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2019年1月18日

5

创建氛围营造缺乏有效的宣传措施,形式单一,2016年、2017年宣传工作资料缺失

各医疗卫生单位

利用电子屏、微信、微博、宣传栏、黑板报、视屏播放、资料架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创建氛围,强化宣传确保创建宣传工作制度到位、形式到位、宣传到位。完善2016年、2017年宣传工作资料。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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