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永宁县卫计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卫计系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方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广大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晓率、支持率,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现制定卫计系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目标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按照“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目标,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确保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5%以上;确保整体宣传任务和安排落实到位,为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主题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为:“食安永宁”。
三、宣传重点
(一)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食安创城”工作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工作措施和推进落实情况,宣传推广创建经验,推动“食安创城”全民参与。
(三)《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依法维权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科学消费及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检验检测、投诉举报办理、打击违法犯罪等执法成果。
四、宣传方式
1.利用各单位微信工作群,全方位宣传“食安创城”动态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单位职工发送消费温馨提示。
2.利用单位电子屏宣传创建工作。
3.设置宣传专栏。
4.悬挂横幅。
5.按要求张贴宣传画、海报。
6.负责发放《永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
7.利过健康大讲堂,开展“食安创城”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宗教场所“六进”宣传活动。
三、宣传任务
(1)在微信公众号、单位工作群上进行永宁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海报等;做好季节性食物中毒相关知识宣传和温馨预警提示工作。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做好宾馆、理发店、洗浴中心等经营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建宣传标语工作。
责任单位:监督所
(3)利用大讲堂开展食品安全永宁创建进社区、进中心村活动,覆盖全县各乡镇。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障,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从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出发,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宣传画、专栏等设置任务。同时加强单位内部“食安创城”工作的宣传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食安创城”的认知度和责任意识。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在活动初期、重要节日以及验收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促进“食安创城”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严肃纪律,强化考核。县创建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宣传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纳入创建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印发
附件: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语
1.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绿色高端和谐宜居永宁
2.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3.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建国家示范城市
4.食品安全情系民生,创建行动你我同行
5.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6.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做健康幸福永宁人
7.同筑食品安全屏障,共建幸福诚信永宁
8.食品承载健康梦,安全点亮永宁城
9.勠力同心共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0.食品安全重于山,示范创建靠大家
11.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之基,放心消费是农民赢利之本
12.农产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13.放心食品,从源头抓起
14.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5.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6.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17.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18.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19.齐心协力抓农产品质量,真心实意保消费者健康
20.建立市场准入制,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