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第一批临时性工作补助一线医务人员公示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社厅、财政厅审核反馈的永宁县第一批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人员名册转县疾控中心,按要求核定发放补助人数、具体发放天数及应发放补助金额,自3月30日至4月3日(五个工作日)在单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640121-117/2020-00014 | 文 号 | 永卫健函发〔2020〕188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07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对第一批临时性工作补助一线医务人员公示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社厅、财政厅审核反馈的永宁县第一批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人员名册转县疾控中心,按要求核定发放补助人数、具体发放天数及应发放补助金额,自3月30日至4月3日(五个工作日)在单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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