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5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补贴资金420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35万元;2020年结余资金0.362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补贴资金0.264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0.098万元,转结至2021年继续使用。因此我县2021年实际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5.362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420.264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35.098万元)。
2021年全年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4.22万元(中央农机补贴资金414.57万元,农机报废补贴使用中央补贴资金5.2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4.45万元)。
中央农机补贴资金补贴各类机具273台,其中:畜牧机械43台,动力机械108台,耕整机械58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1台,收获机械16台,田间管理机械11台,种植施肥机械31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5台,受益农户和合作组织224户,拉动合作组织、农户投入资金2469.72万元。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加补贴各类机具4台,其中:动力机械4台,受益农户和合作组织1户。
第一、二批已兑付补贴资金248.66万元,占实际使用补贴资金的58.6%。第三批、第四批补贴资金175.56万元按照程序申请结算。结余31.142万元(中央农机补贴资金0.494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30.648万元)结转2022年使用。
2021年已登记备案农机具201台,需补贴资金278万左右。全县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成绩明显,社会反响良好。
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8日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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