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21-003/2017-47835 文  号 永党办发〔2017〕114号 生成日期 2017-11-16
发布机构 永宁县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宁县委办公室 关 键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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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宁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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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永宁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2017年第19次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16 

    

    

    

    

    

    

    

    

    

    

    

    

    

    

    

    

 

 

  

  永宁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545)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基本情况和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永宁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树立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先进文化,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根据群众意愿和需求,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供给,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建立城乡联动机制,面向基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促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跨越式发展。推行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制定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管理和服务标准,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激发公共文化单位活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县城建有符合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标准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各乡镇(街道)建有达标的综合文化站,各行政村(社区)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卫生保健、体育健身、农家书屋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高,互联互通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基本建成。 

  二、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四)保障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文化馆、宁夏机关工委旧址纪念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开辟中小学“第二课堂”。在已建成的16个中心村和社区服务中心全部开办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棋牌室、老年活动室,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开办“乡愁记忆馆”“村史室”等特色文化活动场所,探索建立行政村、城市社区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校外辅导员制度,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课外文化学习服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厂组建合唱团、文艺队、诗歌会。积极组织开展民间老年人体育活动,推动广场舞、健身秧歌、柔力球、木兰扇、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体育项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定期开展特殊群体文化需求调研,提供“菜单式”服务。要通过赠阅书刊报纸、免费为子女文艺培训、免费发放电影券等方式,进一步丰富特困群众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各乡镇(街道)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五)夯实公共文化设施基础。加快重点文化项目设施建设,确保2018年建成永宁县综合文化艺术体育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规划建设集县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篮球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全民健身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复合功能为一体,规划合理、设计新颖、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文化艺术体育综合体。满足人民群众体育活动、文化休闲、会展演出、防灾避难等多元化的活动需求。积极探索新办法、新模式、新途径,公共文化设施日趋完善。图书馆、文化馆力争达到国家二级馆(站)以上标准。建设县级影剧院公益电影放映点,依托镇级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公益电影放映室内固定放映厅。对未达标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新建,改(扩)建,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功能设置包括:图书阅览室(包括电子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展览室、培训室、创作辅导室等,配套建设3000平方米文化广场和群众大舞台一个,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等进行规划建设。加快闽宁镇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投入使用。 

  总结我县建设中心村文化服务中心的成功经验,结合全县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进程,进一步整合科技、体育、民政、教育等多部门资源,重心下移,对已建成的中心村(社区)、行政村建设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六个一”标准建设:设有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不少于100平方米)、1间图书阅览室(藏书不少于1500册;可与农家书屋整合,含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1个文化广场(不少于500平方米)、1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配备1套简易音响设备。完善农村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实施村村通宽带工程。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标准和要求,新建商品房小区或其他居民小区配套相应规模的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设施设备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文联,各乡镇(街道) 

  (六)促进文化消费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落实区市促进文化消费的政策措施,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途径,培育和壮大文化消费市场。探索建立文化消费补贴新机制,由直接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为广大群众提供“普惠式”文化消费。加快与洛可可设计集团战略合作,实施贺兰山东麓酒庄平台、城市区域品牌名片等合作项目,打造“洛客永宁城市设计中心”,逐步实现永宁县产业的国际化、品牌化,助力永宁县的现代农业、全域旅游打造成为在西部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支持中小民营文化企业向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聚集发展,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引导特色文化产品进入群众日常消费。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满足群众多层次文化消费。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动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市场化、多元化。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冠名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提供产品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县国税局 

  (七)引导支持文化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制定《永宁县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促进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开展运营绩效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制定《永宁县民间文艺团队管理办法》,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单位为公益性文化实体、民间文艺团队提供场地和业务辅导支持。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县国税局 

  (八)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区市“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宁夏行、“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走基层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县公共文化单位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广泛开展“书香永宁·全民阅读”“文化惠民·为您服务”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供需机制,及时公布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文化志愿者登记注册、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在职称评定、就业保障、困难救助、保障房分配等方面对优秀文化志愿者给予倾斜。培养文化志愿服务典型,评选表彰一批文化志愿服务示范项目和优秀文化志愿者。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育局、团委、文联,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九)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制定《永宁县公共文化服务单位错时延时服务及工作人员劳务补贴办法》,拓展图书馆、文化馆(站)、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全县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全年免费开放(含节假日),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群众提供免费上网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要根据冬季、夏季时间特点和本地居民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实行错时延时开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行业博物馆双休日、节假日免费开放,对暂不能免费开放的鼓励实行低票价或重要节假日票价优惠。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免费开放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十)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积极落实《自治区重点文艺作品生产创作管理办法》,重奖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文艺作品,参照自治区管理办法对获得自治区级、地市级优秀文艺作品进行奖励,激励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文化艺术产品。积极落实《自治区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演出补贴、配套奖励等方式,鼓励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创作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办“小剧场”,扶持公园文化广场建设,支持秦腔、眉户等优秀地方戏曲和民族文艺节目的发展推广。以城促乡,带动农村广场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广场演出设备质量和节目表演水平。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制教育、廉洁教育等主题公益广告生产量。提高微电影、微视频等网络文化产品生产能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精品文化的网络传播。 

  围绕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基本需求,县公共图书馆(室)、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县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0.8册,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5次以上,年开展流动图书服务不少于12次;农家书屋年新增图书不少于100种,配备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张),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电子图书借阅机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适时更新内容。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一村一月免费观看1场数字电影,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和广播电视户户通、优质通,推进农村智能应急广播网(“村村响”)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育局、文联,各乡镇(街道) 

  (十一)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突出永宁特色,办好“永宁大集·大集永宁”等重大品牌文化活动。以人民为中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组织开展“湖城之夏·广场文化季”、文化惠民“四送六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百场文艺进基层、“回乡最美声音”歌手大赛、“舞动回乡·欢乐永宁”广场舞大赛、“书香永宁•百姓讲堂”“千场电影下农村”、书画摄影作品展、社火大赛和全民健身等群众文化活动。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年平均为各乡镇(街道)免费送演出15-20场。公共图书馆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4次;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展示不少于4次;文化馆年均开展较大规模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2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年均开展较大规模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6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免费辅导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文化馆、体育场组织开展年不少于1次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重点扶持建立1支专业性较强的文艺院团。鼓励乡镇(街道)、村(社区)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民间文艺团队开展农村小戏小品、传统文艺节目、农民书画作品、优秀手工艺品等民间文艺交流互动。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推进文化惠民活动向纵深开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各阶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文体局、旅游局,团委、科协,各乡镇(街道 

  (十二)推进特色文化传承发展。立足我县文化禀赋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回族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葡萄酒文化资源的挖掘提炼。启动实施民族文化振兴计划,实施非遗保护“绿芽计划”,加强对国家和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的扶持和管理,推进非遗传承基地(点)和非遗传习展示馆(室)建设。征集加工优秀特色文化数字资源,利用网络加大传播交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化。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机制,对具有产业属性保护项目的重点项目进行深入挖掘研究,推进保护成果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及转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望远工业园管委会,县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文体局、旅游局,团委、科协,各乡镇(街道) 

  (十三)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实行区域内图书通借通还、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展览讲座互联互通。积极倡导县图书馆与辖区内乡镇图书室、农家书屋建立总分馆制,积极探索大中专院校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有效办法和管理机制。加强对行业、民办博物馆文物资源的展陈整合,建立文物藏品保管托管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基层国有文物管理单位所收藏的文物,交由上级文物收藏单位保管或托管展陈。努力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将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图书馆、阅览室、文体场馆设施等资源面向社会全方位开放,形成综合多项、系统丰富、运行有效地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发挥基层党委和各级政府作用,加强各类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实现共建共享、统管统用,提升公共文化综合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农牧局、科协,各乡镇(街道) 

  五、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四)加快全县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推行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力争在绩效、分配、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及资金投入,加大社会文艺团队扶持培育力度,全面推行社会民间文艺团队“星级化”目标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特色社会民间文艺团队的发展目标。县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职责、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对接编办核准编制数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配齐开展服务工作需要的各类人员。其中,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文体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十五)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结合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电子阅览、数字图书馆推广、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快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科技馆建设。以县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逐步建成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等分工合作的数字资源加工和服务平台。推动县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无线网服务 

  县级公共文化机构建有面向群众的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无线Wifi服务。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都要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县公共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量达到2TB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扶贫办、科协,各乡镇(街道) 

  (十六)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与经费投入、设备支持、职称评定等挂钩,奖优罚劣。配合区市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和地方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部门配送的设备器材进行动态检查评估,对长期闲置不能发挥作用的,收回并在县内重新调配使用。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 

  (十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突出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测评指标,委托社会组织进行第三方评估。改进目标考核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群众代表参与检查考核。开展社会调查及新闻媒体监督,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建立公共文化需求自下而上的表达反馈机制,开通公共文化服务热线电话、互动信箱、微信平台,鼓励广大群众建言献策,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成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决策、财务监管、督查评估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文体局  

  责任单位: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十九)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县人民政府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财税支持力度,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县财政要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基本经费,完善公共文化经费财政投入机制,保障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保证对公共文化支出适应人民对文化的需求,以及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县人民政府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本运行、免费开放本级应承担部分等保障资金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 

  县人民政府安排资金,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面向企业、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经费由当地政府承担。县人民政府购买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的经费由当地承担。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文体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二十)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加大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力度。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增大、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全面提高公共文化队伍整体素质。 

  规范文化指导员、文化管理员管理,严格工作量化考核,加强人才队伍培训,推行分级培训机制,每年举办各级各类文化业务培训班18个班(次)以上,培训各类骨干800人(次)以上,确保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采取聘请社会文艺骨干和离退休文化工作者等方式,建立一支有文化专长、热心于基层文化工作的志愿者队伍和社会文化辅导员队伍,充实我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注重发挥文化示范户、民间艺人在城乡文化活动中的组织、示范和引领作用。 

  县图书馆、文化馆配备不少于1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65%,并组建1支登记注册、管理规范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县文化馆指导组建社会文艺团队不少于3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所属社会文艺团队不少于1个。 

  牵头单位:县编办,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 ,各乡镇(街道) 

  (二十一)加强考核激励和督查落实。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永宁县效能目标考核体系,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对县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队伍建设、财政投入保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县委、政府督查督办室对全县公共文化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主要活动开展、制度创新设计、人员经费保障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督查。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培育文化先进典型,带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牵头单位:县文体局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财政局、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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