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河道级别和流经区域,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下一级总河长同时担任上一级河长,如遇人事变动,下任领导依次替补。
为确保河长制工作不脱节,保证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按期实现,推动“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落实。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永宁县河长办提请总河长,经研究同意对部分县、乡、村级河长、巡查员、保洁员及河长制成员单位人员名单等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名单公示如下:
永宁县、乡、村三级河长及河长制成员单位人员名单
总 河 长:朱 剑
副总河长:郭雪平、郑进选
县级河长:朱 剑、郭雪平、郑进选、纪伏荣、陈立军、杨 勇、黄学忠、余 梁、祁 华、周德强、徐振宁、马玉祥、李建军、陈丽娟、马少军、姜 利、曹永进、屠建强、沙 勐、李淑娟、马立云、张文霞、马文君、肖 声、王 哲、陈红军、曾晓隆、马跃林、许建宏
乡级总河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兼任县级河长分段负责人)
乡级河长: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村级总河长:村书记(兼任乡级河长分段负责人)
村级河长:村两委班子成员
下设河长制办公室作为河长日常办事机构和各相关部门协同工作平台,名单如下:
主 任:黄学忠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主任:哈东军 县水务局局长
副 主 任:胡 军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和建设部部长
陈国宝 县发改局局长
谢丽丽 县财政局局长
王勇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向伯安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局长
许 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沈 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昊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李柄峰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唐英荣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学军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鹏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吕乐春 县教体局局长
司迎春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李岳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志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谢蔚庆 县审计局局长
赵 超 县统计局局长
司升阳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金英杰 县供电局局长
王 峰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林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鑫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谢 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苏 勇 县交通局副局长
金海洋 县水务局副局长
高金强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平德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何 乐 李俊镇镇长
陈兴隆 望洪镇镇长
吴 统 杨和镇镇长
张 龑 胜利乡乡长
杨 钊 望远镇镇长
马晓平 闽宁镇镇长
附件:永宁县河湖长制河湖水系河长、责任单位名录
永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