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站所、康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局疫情防控工作,有序保障人民的生产生活,按照《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永宁县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永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永党办综[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水务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成立永宁县水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全面工作。
组 长:哈东军
副组长:李小梅 李维新
成 员:夏芳 周建立 郝成 张驰 郑晓坚 张永亮
职 责:统一指挥、协调、研究部署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确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研究处置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李维新任主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形势,提出工作举措和建议,负责疫情处置和管理工作,夏芳为专干,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协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哈东军
成员:李小梅 李维新 冯彦彪 夏 芳 周建立
郝 成 郑晓坚 张 驰 张永亮
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运行的统筹协调和内部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分析研判全县疫情,提出防控策略和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及预案;办理传达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有关文件、领导批示件;综合协调联络、统筹调度各工作组;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小梅
成员:李国庆 郝 成 杨意成 陈 谦 许秋梅
于 进
职责: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的发放和管理。
(三)信息宣传组
组长:李维新
成员:马建鹏 康颖萍 周瑞芝 兰小娟 杨 峰
职责:负责宣传疫情防控的工作措施、工作亮点及先进典型,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和通告,开展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四)在建工程督导组
组长:李小梅
成员:周建立 周瑞芝 陈 飞 郑晓坚 郝 成
杨意成 陈 谦 杨 峰
职责:负责做好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工地流动人员及施工人员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落实防护经费。
(五)供水安全保障组
组长:哈东军
成员:郝 成 陶 亮 李 刚 苏红波
职责:负责做好水厂的应急防护,严格落实进出水厂人员排查登记,水源井、制水设施、水处理车间等严禁外人靠近,确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制定完善水厂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六)单位内部防控组
组长:李维新
成员:冯彦彪 夏 芳 马建鹏 于 进 钱国虎
沈绍芳
职责:负责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排查,做好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健康登记等检疫工作;对单位内部工作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区域及时进行通风、消毒。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区、市、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科学防控、依法防控的原则,织密防控网,铸牢防控墙。
(二)强化分工,形成合力。各工作小组要在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工作,加强联动机制,相互协作沟通,增进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对疫情防控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三)科学防疫,人人有责。根据近期全县疫情防控现状,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知,全局工作人员禁止大规模聚餐,不得因私外出,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提前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请示报备,并在返回后及时做核酸检测,严格按照社区防疫要求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永宁县水务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