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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2/2020-0004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8-18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水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水务局 2020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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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快速、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内涝、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使局机关和局属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保证防汛抗旱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治区应对重特大水旱灾害工作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永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防洪堤、防洪沟道等水利基础设

施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以及粮食作物旱灾等灾害事故。

四、组织指挥机构与工作分工

(一)领导机构

成立防汛抗旱抗洪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见附件1),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水利系统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组  长:纳金东(局长) 

副组长:金  铸(副局长)、徐建军(副局长)

成  员:水务局办公室、质监水保站、建管站、规划河湖办等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

(二)领导分工 

组长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政府分管领导抓好全县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水利系统防汛抗旱抗洪救灾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局日常工作,分别负责应急防御综合协调、宣传报道、抗洪抢险救灾和水库调度工作等;成员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构

根据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为密切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综合组、工程管理组、工程调度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等四个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工作职责为:

1、信息综合组

分管领导:金  铸(副局长)

组成人员:姚莉娟(负责)、周建立、康颖萍、董金梅、余金花、于进、李彤、韩永霞

办公地点:水务局防汛值班室、会商室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发送、管理各类信息:

(1)气象信息:以气象部门发布的关于风力、风向、风速、未来走向和可能登陆地点、时间、预报雨量等为主。

(2)水文信息:包括各雨量站暴雨情况、时段雨量、日降雨量、过程雨量、全县中小型水库水位、河网水位、重要城镇水位等。

(3)水利工程安全信息:包括水库、水闸、防洪堤、防洪沟道、黄河等。

(4)自治区、市防指(防办)和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等的传真、电话、指示、命令等。

(5)收集防汛各种文件资料,工程调度组的指令、信息等。

(6)收集县县域内防汛水利基础设施信息。

(7)收集信息中心的各种信息,负责报送各类信息到上级机关、县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领导,负责将各类信息复印、分类、汇总、整理、装订、归档等。

(8)编写有关文件、简报、专报、汇报、总结等材料。

(9)负责防汛远程会商系统和水文遥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随时发挥作用。

2、工程建设管理组

分管领导:徐建军(副局长)

组成人员:周建立(负责)、夏 芳、姚海学、张弛、李国庆夏 瑜

办公地点:水务局建管站、质监水保站、规划河湖办、应急救援现场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管理,监督水利工程巡查人员做好巡测、检查,收集掌握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并报信息综合组,制定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方案报县防指批准并负责实施。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到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了解、督促、协调和指导防洪救灾工作,帮助提供抗洪救灾方案与制订水毁工程抢修计划等。    

其他局机关所有人员在局集合待命,统一调度。

3、工程调度专家组

分管领导:徐建军(副局长)

组成人员:郑晓坚(负责)、周建立、姚海学、许秋梅、夏 芳、周瑞芝、杨意成

办公地点:水务局防汛值班室、会商室、应急救援现场

主要职责:掌握气象、水文信息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并根据气象预报不同时段水位雨量情况下的全县中小型水库演算,负责提出防洪通道、水库等调洪方案,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局领导批准后负责实施;负责监督全县小(2)以上水库和中型以上水闸,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并报信息综合组。

4、后勤保障组

分管领导:金  铸(副局长)

组成人员:郝  成(负责)、何凤叶、姬文渊、薛海燕、周岩军、李金铭、陈 谦、兰晓娟、王瑾宏、李梦瑶

办公地点:局会商室、防汛值班室、应急救援现场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抗旱物资(见附件2)供应及后勤生活保障,车辆调度;负责统一发放局机关防汛物资和器材;负责打字、复印、寄发文件、简报;负责抗洪档案材料整理;负责会商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和环境卫生。

三、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较大、重大汛情,水务局防汛主要负责人及值班人员立即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同时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局机关科室和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防汛应急工作会议,水务局负责人通报当前汛情或水利工程险情,由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宣布启动水务局防汛应急工作预案。

当重要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同时启动《永宁县重大洪涝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

四、处置程序

(一)本预案启动后,水务局应立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二)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工程险情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召开防汛紧急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召开全县防汛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发生过后,应及时对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五、预案实施

(一)启动预案后,水务局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做全面动员,围绕防汛抢险和减灾救灾工作中心,全力处置防汛应急工作。

(二)各应急工作小组进入岗位,落实工作人员,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及时分析研究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部署并完成以下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加强值班,全面掌握气象情况、水雨情、工情和险情,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动态;对降雨强度大的地区进行预警;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防汛抢险和减灾救灾工作准备情况。

2、做好重要河道的洪水预报和调度;科学调度重要水库、水闸等水利防洪工程;对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重点区域进行监测。

3、研究分析最新防汛形势,研究对策,提出防御、调度方案。了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对发生险情的水利工程运行跟踪了解,分析发展趋势,通过远程会商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抢险工作。

4、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最新汛情或险情;并随时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在防汛决策指挥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做好组织召开防汛紧急工作会议前的材料准备、通信准备、调度方案准备以及人员调度准备。

5、根据汛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危险地段、危险区域人员紧急转移的建议;传达贯彻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并向有关单位通报信息。

6、编发汛情公告,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汛情、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关信息公告;并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审核。

7、掌握各地水库、城防工程等水利工程以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状况,监督各地的水库、水闸、重要堤防在汛情紧急情况下的巡查;提出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必要时,向有关地区增派抢险技术力量和水利专业抢险队伍,指导和协助地方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

8、及时统计、分析、调查水利灾情或险情,组织人员到受灾地区核实灾情或险情,掌握各地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提出抢险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最新灾情或险情的发展动态;组织起草向县委、县政府和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的防汛工作紧急重要报告,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财力、人力支持。

10、保证防汛远程会商系统、水情信息采集系统、防汛计算机网络以及防汛通讯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准确提供雨、水、潮实时和预报信息。

11、及时提出特大防汛补助经费安排意见,抓紧修复水毁工程。

12、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保障、车辆调度、安全保卫、后勤生活、接待服务、通讯联络、环境卫生等有关保障工作。

(三)洪涝灾害和水利防洪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宣布结束防汛应急工作状态;并提出下一步防汛工作重点、防灾减灾和抢修水毁工程的措施。

六、防汛应急工作保障

(一)、局机关各站(所)及局下属各单位必须把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纳入各自工作职责范围,落实工作人员,保证汛期及时进岗到位。

(二)、防汛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防汛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防汛应急任务的完成。

(三)、各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应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措施,掌握汛情和工情,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救灾物资储备到位,并做好抢险力量组织和准备工作。

(四)各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应当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应用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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