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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2/2020-00014 文  号 永水发〔2020〕6号 生成日期 2020-03-10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水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水务局关于农村供水工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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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站所、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康源农村供水公司: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市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强化疫情防控,扎实做好我县供水工程水源地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排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宁县内农村供水工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协作,落实责任的基本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健全机制,各站所规范部署,联防联控,切实做好供水工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各项防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

组  长:纳金东

副组长:金  铸  徐建军

成  员:全局水务干部职工、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全部员工。

领导小组紧密围绕中央和区市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相关部署,组织开展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节水供水中心):主任由金铸兼任,姚莉娟、姚海学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节水供水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联络协调,执行和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开展信息收集整理,疫情研判,上报疫情防控进展情况,起草领导小组文件,做好“上令下行,下情上达”,实行“日报告”制度。

设立巡查小组、防控小组、宣传调查小组、物资保障小组。

(一)巡查组

组  长:金  铸

副组长:郝  成、姚海学、周瑞芝、陶  亮、张  龑

成  员:水务局节水供水中心、各乡镇水利工作站、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职责:负责疫情期间巡查、排查,不留死角,一旦发现疫情或可疑病例及时上报,检查发现各类问题及时整改 。

(1)组织节水供水中心、乡镇水利工作站、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人饮工程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区域划分,对所有水源地、水厂、蓄水池、泵站管理房、围栏等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确保水厂车间、蓄水池,机井泵站管理房等全部上锁,水源、蓄水池、供水设施等附近放牧、捕猎等行为,确保蓄水安全、供水安全。

(2)组织节水供水中心、乡镇水利工作站、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应急防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水源及水厂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水源、各车间、蓄水池、泵房进行检査、上锁,严格管理消毒程序,加强水质监测,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水源保护范围、制水车间,及时采购储备好消毒药品,确保供水安全。

(3)组织节水供水中心、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对水源地入口、大型蓄水池入口、水厂口等重点区,进出口进行管制,登记调查,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近、逗留,进入供水构筑物、设施,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人员或与湖北来宁人员有过接触的,及时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各乡镇要上报给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4)疫情期间各供水单位运行管理工作人员要佩戴防护用具,避免与外来人员接触,不得与湖北来宁人员密切接触。

(二)防控组

组  长:金  铸

副组长:郝  成、姚海学、周瑞芝、陶  亮、张  龑

成  员:水务局办公室、节水供水中心、规划河湖办、质保站、建管站、各乡镇水利工作站、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建议。

(1)发现疫情成疑似病例后,迅速通知供水单位关闭受污染水源或可疑水源、蓄水池出水闸阀、沿线管网闸阀及入村闸阀等,切断所有供水路线。

(2)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村组监督、指导,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进行初步研判上报领导小组。

(3)与各乡镇、卫生等部门联系,加强乡村两级协调沟通,做好疫区人员管控、排查、就医等工作。

(4)组织人员对污染蓄水池、管网中的水进行集中排放处理,对水源、蓄水池、供水设施进行消毒,水质达标后对蓄水池、管网入户管道放水冲洗,无污染物后通知供水单位恢复供水。

(三)宣传调查组

组  长:徐建军

副组长:郝  成、周建立、姚莉娟、姚海学、张弛、郑晓坚、陶  亮、张  龑

成员:水务局办公室、节水供水中心、规划河湖办、质保站、建管站、各乡镇水利工作站、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疫情期间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加强社情舆论管控,做好事故调查、跟踪,动员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发现疫情或可疑情况及时上报。

(1)与各乡镇取得联系,加强乡村两级协调沟通,通过广播、电话、微信、短信、张贴告示等方式通知受益用水户暂停饮用自来水;应急结束恢复通水后宣传引导群众15天内要饮用沸水,不喝生水。

(2)宣传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谣,发现疫情或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减少出门、避免走亲传友,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出门自觉佩戴口罩,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3)调查疫情发生或疑似疫情发生原因、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可能发生的二次危害,跟踪管理疫情人员及与疫情人员有过亲密接触的人员去向,拟定调查报告,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四)物资保障组

组  长:徐建军

副组长:郝  成、周建立、姚莉娟、姚海学、张  弛、薛海燕、郑晓坚、陶  亮、张  龑

成  员:水务局办公室、节水供水中心、财务室、规划河湖办、质保站、建管站、各乡镇水利工作站、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所需的口罩、手套、鞋套、防护服、防护眼镜、体温检测仪、消毒药品、抽水机、车辆等物资的采购、储备及调运,要购买储备好充足的水质消毒试剂及运行管理人员的各类防护用具。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

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防控预案后,水务局办公室要立即通知各小组组长,各小组组长分别通知组内人员,携带好防护用具及防控物资迅速赶往现场,按照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应急防控工作。

(二)防控处置

1.先期处置:(1)宣传调查组及时与当地乡(镇)村两级取得联系,通知受益用水户暂停饮用自来水;(2)防控组及时通知供水单位立即关闭供水线路,关闭涉及所有主支管线闸阀,同时联系卫生部门、当地政府赶往现场进行管控、对疫情做专业检测。

2.应急处置:(1)防控组、巡查组对现场进行封锁隔离、管制,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保护好现场,重要区域、进出口设卡登记调查、检测,对疫情进行初步研判上报领导小组;同时与乡镇、卫生等部门联系,做好疫区人员管控、排查、就医等工作。(2)防控组征得领导小组同意后,条件容许的通知供水单位启动备用机井、采用分散式窖储水等方式供水、没有条件的异地调水,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3)宣传调查组配合卫生、当地政府等部门对与疫情人员有过亲密接触的进行追踪调查,防止疫情扩散。(4)防控组、巡查组征得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供水单位人员打开各排水阀、利用抽水泵等对蓄水池、管网、入户水管中蓄存水进行集中彻底排放、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受污染的水源、蓄水池进行消毒,组织邀请卫生部门检测水质达标后对蓄水池、供水管网、入户水管、龙头等进行多次冲洗消毒,最终检测确认无污染物后,上报领导小组,征得同意后通知供水单位恢复供水,打开各主支闸阀。

3.后期处置:(1)恢复供水后宣传调查组与乡(镇)村两级协调联系,加强宣传,消除群众恐慌心,15天内要饮用沸水,尽量减少出门、走亲传友,出门带好防护口罩,倡导群众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2)巡查组组织人员再次全面排查,按照各成员职责范围对所有水源、蓄水池、水厂、机井、泵房、围栏等进行检查,确保围栏状态良好、该上锁必须上锁、需要值班的有人值班,严禁非工作人员靠近、留、进入供水构筑物、设施(3)防控组组织人员对各重点区城、进出口设卡登记调查,依法管控人员出入,发现疫情或可疑情况及时上报,直至疫情结束。(4)各小组使用过的防护用具,要在卫生部门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三)应急结束

领导小组对应急防控工作进行充分的分析评估,认为应当结束应急状态的,下达结束指令,恢复供水。各小组不得擅自结束应急防控工作,应急结束一周内各小组、供水单位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小组要充分认识供水工程水源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全面进入临战状态,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增强政治意识、树好全局观念。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人员,强化担当,夯实责任,高效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严肃纪律。各小组成员要坚决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待命,未经同意不得泄露疫情信息,若有令不行、拖延执行、有禁不止的,造成疫情扩散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依法依纪从严从重查处。

(三)自我防护。各小组成员在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自我防护,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佩戴防护用具,相互检查,定时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及时就医。

(四)责任与奖惩。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彭;对有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集体或个人,接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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