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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2/2019-00009 文  号 永水发〔2019〕68号 生成日期 2019-04-28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水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水务局关于上报 《永宁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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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我县水利行业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证实现我县水利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和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态势,根据自治区、银川市及永宁县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永宁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自治区、市、县和各级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对永宁县水利行业建设工程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危险源,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重大事故安全生产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对所有事故隐患“大抄底”,对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全面厘清水利行业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有效堵塞安全生产及监管漏洞,深化源头治理,严查安全隐患,降低风险、移除风险、管控风险,努力把“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有效管控,健全检测预警应急机制,切实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我县水利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动员部署情况


2019年4月10日,永宁县水务局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主持召开永宁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动员会,参会人员为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康源供水公司总经理,会议传达了《永宁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职责分工,研究部署了专项行动的范围、重点、措施以及整改要求。


三、时间节点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19年4月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组织召开行动动员会,明确行动检查的工作要求、检查范围、各股室职责、行动重点、治理措施以及整改期限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重点检查治理阶段(4月10日至6月10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各相关科室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建设工程开展督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督促企业逐一落实整改方案及责任,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参建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整改、巩固提高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梳理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深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建设。针对水利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在建工程、已建成工程等专项整治。主要检查工程建设中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安全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施工单位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证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严防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仓库、施工生活区、防火防风防高温等的安全 防范措施,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严防建设工程作业事故发生。 


(二)水域、水库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河道、湖泊、水库、蓄水池、渠道泄洪工程等安全专项整治。涉及水域清淤、捞渣、除草以及岸坡修整等建设工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水域及涉水工程安全隐患,确保施工人员涉水安全,保证不发生一起涉水工程施工事故。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人员强化安全警示宣传标语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善,加强巡查巡护。同时,加强涉水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普及群众的水上安全知识以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防洪防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三)防汛建设工程安全。汛期即将来临,水务局积极做好汛前准备工作。永宁县的防汛工作重点是“东防黄河、中防雨涝、西防山洪”,围绕这个基调,开展我县的各项防汛工作。在推进防汛工程建设、完善防汛工程体系建设的同时,抓好防汛组织体系、各项防汛责任制度的落实。在保证防汛工程稳定推进的同时,永宁县水务局及各防汛成员单位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无缝隙人员值班制度并且组织学习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软件操作系统,以提高水情、雨情、汛情的监测能力和预警预报水平,并充分利用各种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及时发布,提醒社会公众主动采取避灾措施,提高山丘区群众主动防灾避嫌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全面提升我县山洪灾害的防御能力和预警水平。


(四)农村集中供水居民饮用水安全。重点对闽宁水厂、政台水厂、南部水厂等相关水源地建设工程的巡查;做好加氯、加压泵和蓄水池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裸露供水设施的检查和安全防范;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和事故专报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加强管线巡护,确保供水畅通;各水厂严格执行水质处理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做好供水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搞好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坚决杜绝有害、有毒物质进入供水系统,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居民饮用水安全。


五、行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永宁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相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治理和纠正违章行为,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二)建立机制,深入推进。


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各股室自查自纠与领导小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要将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在本次行动中贯彻始终,建立依法自我约束、自主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严格检查,强化整改。


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强制执法措施,从严查处、打击到位。要按照政府联合执法的要求和部署,配合做好联合执法行动。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和预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介,加大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信息畅通,措施有力。


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有效处置涉及水利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事件。要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严格遵守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相关规定,对较大以上水利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要第一时间向水务局报告,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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