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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商会:
你商会报来《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商会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件,同意办理社会团体登记。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永宁县团结西路街道商会,办公地点设在永宁县祥和名邸一期2-16-18号营业房。
二、商会成立后,必须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活动,遵守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商会须按《章程》开展活动,业务工作和人事管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财务活动、接受捐赠和资助,必须接受永宁县工商业联合会和民政局的管理与指导。
四、商会召开重要会议、财务管理及其他重要活动必须接受民政局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五、商会成立后要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并自本批复下达起3个月内,将所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章等上报民政局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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