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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中共永宁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永宁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永法普组〔2024〕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一、制定学法清单。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清单》,及时将新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学习清单,认真组织学习,努力做到应学速学、应学尽学。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组织编辑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和《清单》的学用工作,在学习贯彻中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党规国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学习培训。通过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科室集中学习范畴,采取书面学习、精读文件、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主动撰写学法心得,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结合落实“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
三、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参加普法教育活动,带头宣讲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不少于1次,党组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或听取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按要求参加专题培训,完成学法学时。要把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推动领导干部形成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附件:《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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