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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重新审批永宁县李俊镇玉泉营道路硬化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因项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发生重大变更,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抓紧开展2025年以工代赈中央投资项目建议计划编制和项目前期工作审查的通知》(宁发改地区〔2024〕612号)相关要求、领导批示精神,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12-640121-04-01-918607。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改善玉泉营社区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道路通行运输能力,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当地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和就业机会,有效提升周边群众收入,发挥以工代赈惠民政策效益,原则同意建设永宁县李俊镇玉泉营道路硬化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李俊镇玉泉营一网格、二网格、三网格管理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道路29条,其中玉泉营一网格管理区17条,二网格管理区8条,三网格管理区4条,道路硬化总长5631m,总面积20651m2;二网格管理区新建排水管道1938m。
(一)道路硬化工程
1.一网格管理区。道路设计长度3417.91m,红线宽度3.5-4m,硬化面积12348.44m2。其中3.5m宽道路14条,长度为2636m;4m宽道路3条,长度为782m。
2.二网格管理区。道路设计长度1691m,红线宽度3.5-4.5m,硬化面积6442m2。其中3.5m宽道路4条,长度为648m;4m宽道路4条,长度为1043m。
3.三网格管理区。道路设计长度522m,红线宽度3.5-4m,硬化面积1861m2。其中3.5m宽道路3条,长度为435m;4m宽道路1条,长度为88m。
以上道路等级均为乡村巷路,采用20cmC25混凝土路面+20cm级配砂砾,两侧设置0.5m的土路肩等。
(二)排水工程
玉泉营二网格管理区新建d300排水管道280m,d400排水管道1658m。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计划为2025年开工,工期6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89.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9.64万元,其他费用42.96万元,预备费用17.1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发放201.51万元,占中央预算内资金40.3%,预计带动当地就业人口99人),其余89.78万元资金由县级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施工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同时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应达到30%以上;必须就近招用本村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用当地老百姓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指导。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原永审服(批)发〔2024〕115号同时废止,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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