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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永宁县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2025年第12次)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505-640121-18-01-50572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望滨公路修建年代较早,部分路段出现坑槽、沉陷、裂缝等病害,影响行车安全,按照《自治区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及通行能力,建设“四好农村路”,带动周边经济发展,原则同意实施永宁县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路况提升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路线全长3.26km,主要对望滨公路(K0+000-K3+262段)进行路面改造修复,补充部分标志、标线等。
(一)道路工程
修复道路长度3.26km,沥青混凝土路面,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面宽度21m,车道宽度3.25m,预期使用年限5年。共铺筑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66.64Km2,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30.11Km2,级配砂砾垫层30.62Km2,修补路面裂缝7547m,改造平面交叉3处,接入口25处等。
(二)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新建标志牌6块,施划交通标线6731.06m2,设示警桩9根、隔离栏杆827m、波形梁护栏112m,修复雨水箅子124套、雨水井9座,管道清淤60处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60.6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935.95万元,其他费用83.9万元,预备费用40.7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355.7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704.87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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