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投资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望远镇通桥村冷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5〕5号
时间:2025-01-17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永宁县望远镇通桥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永宁县望远镇通桥村冷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八十九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501-640121-20-05-935423。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通桥村产业基础设施,优化县乡村三级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望远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建设永宁县望远镇通桥村冷库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通桥村。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120.56m2(合4.68亩)主要1座,配套供电、消防、给排水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1.冷库。新建冷库1座,单层门式刚架结构建筑面积1144m2,建筑高度6.8m,屋脊高度7.1m,地上1层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防水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面采用C30混凝土,购置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制冷阀件、控制系统、供电及其他辅助设备,配套室内库体、消防、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2.室外工程。硬化混凝土场1028.42m2,配套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53月至20256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8.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91万元,其他费用32.5万元,预备费15.9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0万元,剩余部分由村集体自筹。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据此批复尽快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及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110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