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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李俊镇玉泉营道路硬化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4-15 14:30

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李俊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永宁县李俊镇玉泉营道路硬化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六十二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03-640121-04-01-838512。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提升李俊镇玉泉营道路通行能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落实并发挥以工代赈惠民政策效益,促进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建设永宁县李俊镇玉泉营道路硬化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李俊镇玉泉营社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道路22条,其中玉泉营四网格管理区 12条,玉泉营六网格管理区8条,荷花池南侧道路1条,玉泉营农场东侧南北向道路向北延伸段1条,总长度为7880m,总面积31922.5㎡。

(一)农场道路硬化工程

1.四网格管理区。道路长度2835m,红线宽度3.5m,硬化面积9922.5㎡。

2.六网格管理区。道路长度2150m,红线宽度3.5m,硬化面积7525㎡。

(二)荷花池南侧道路硬化工程

道路长度695m,红线宽度5m,硬化面积3475㎡。

(三)玉泉营农场东侧南北向道路向北延伸段道路硬化工程

道路长度2200m,红线宽度5m,硬化面积11000㎡。

以上道路等级均为乡村巷路,采用20cmC25混凝土路面+20cm级配砂砾两侧设置0.3m的土路肩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6.35万元(包含劳务报酬172.55万元),其他费用48.21万元,预备费用18.4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土建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投标活动,但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必须就近招用本镇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指导。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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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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