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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074079Q/2022-0013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3-16
发布机构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五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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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永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

关于“违规审批突出。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底,行政审批部门对餐饮店开办把关不严,违规在居民楼下批准设立餐饮单位214个,这是油烟、异味、噪声污染投诉较多的根本原因。二是未批先建多发。建设项目违规上马、手续不完善情况较多,督察发现宁夏华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兴俊正源油品公司满城街加油站等未批先建项目62个”的问题。

二、牵头(责任)单位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整改目标

202112月底前,完成“违规审批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严把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严把环评审批关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排专人负责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发证工作,及时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等内容,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进行项目选址及申请资料的审核,并将审批结果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平台报送至监管部门。按照《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餐饮服务业不再予以审批。2021年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核发500件,均符合《条例》餐饮场所设立要求。

二是对新申报的建设项目,实施提前介入,联系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前勘验,对勘验过程中发现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企业及时告知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处罚后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是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清单》中无环评手续企业销号工作,2021年12月10日,清单中无环评手续企业销号工作已全部完成。

五、整改验收情况

2022316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认为通过对一系列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违规审批突出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改善,能够达到整改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316日至20223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51-8021320

联系地址:永宁县宁丰街永康路交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3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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