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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074079Q/2024-0018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6-06
发布机构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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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窗口:

  现将《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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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体系,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或消除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审批服务局应急处理能力,维护政务大厅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要求,结合审批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与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依法维护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原则。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加强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原则。

4.快速反应,冷静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5.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科室和窗口单位协同处置原则。

6.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原则。

7.坚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1.成立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

组  长:王学东   党组书记   李海星  局长

副组长:于  英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各科室长、首席代表

指挥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岗位发生调整自动递补并落实工作责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办公室设在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和安排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办公室常设工作电话为0951-8021871,指挥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                 

(1)现场救援小组

负责人:魏相文

成员:孙杰、代子洋、单启兵、刘晓培、贺静

(2)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张婧婧

成员:赫秀娟、刘娜、韩星星、李燕、周杨、马思琦、车洋洋、王佳乐、王超凡、马桃花、宋紫阳、王微

(3)通讯联络小组

负责人:马立华

成员:屈心月、杨文芳、金兰兰、郭兆丽、李桂林、杨琴、吴倩如、杨雅琦、陈雨曦

(4)安全防控小组

负责人:张海东

成员:陆彦军、于宏平、吴新林、陈丽萍、马玲

2.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

应急指挥组职责:

(1)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发生情况;

(2)组织、指挥开展事故救援及其事故善后工作;

(3)组织、协调各专业救援小组的工作;

(4)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及对立功人员的奖励意见;

(5)调查或协助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现场救援小组职责:

(1)根据指挥组安排,抢救在各类事故(事件)中的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

(2)根据上级指示,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随时报告现场情况;

(3)负责维护各类事故(事件)过程中的现场秩序,疏散现场人员。

后勤保障小组职责:

(1)根据现场需要,汇报所需要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2)抢救、安置人员,安置疏散出的物资;

(3)协助上级救援人员开展工作。

通讯联络组职责:

(1)根据应急指挥组安排,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及时到岗;

(2)根据应急指挥组的指令,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现场处置情况及后续救援情况;

(3)调解事件引发的矛盾,安抚受影响群众,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安全防控小组职责:

(1)根据指挥组安排,抓紧训练、学习使用防爆叉、抓捕器、盾牌等防恐防暴器材,切实提升防恐防暴应对能力;

(2)提高防恐防暴意识,加强常态化安全值班值守工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3)配合好指挥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处理方法

1.了解情况,立即上报。涉及本单位的群体性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地在永宁县审批局管理的工作场所范围内,要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组成员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各类突发性事件。各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职责。了解详细情况后,要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分管领导。同时要向公安、应急管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应急指挥组要服从县人民政府统一调度,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说服劝导,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力把矛盾化解在本级。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工作人员情绪,避免矛盾激化。要严防出现越级上访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现象发生,并制定可行的处理方案。

3.服从安排,合理答复。根据处理方案,严格按政策答复,在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不能发表带有倾向性和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言论。

四、处置程序、处置措施

(一)卫生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事故包括食物中毒、突发病、传染病及不明病因的卫生事故等。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遇到突发疾病事件,迅速报告值班人员,现场救援小组应积极配合大厅值班人员,采取科学合理方式进行必要的急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配合“120”急救医生进行抢救。值班人员或通讯联络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局领导。

2.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值班人员要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救治,把封存取样食品送卫生部门化验。

3.后勤保障组应查清事故原因,并立即调查中毒人员24小时内食品及来源地,如为非单位内部食品,则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造成对更多人的伤害。

4.现场救援组对不明病因的突发病,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等,然后急送医院进行抢救。

5.如发现传染病,应立即进行隔离,把患者送医院治疗,大厅内人员进行临时疏散,对大厅进行消毒,并根据医生或卫生部门的建议进行针对性处理。防止传染病扩散。

(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每个科室工作人员都应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

(2)办公室负责落实在政务大厅布置各类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

(3)易燃易爆物品一般不允许进入政务大厅,因消杀作业确需使用易燃物品的,应放置在专门地点,分类分库存放,并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处置方案

(1)突发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应急指挥组要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队,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危险电源,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院现场救护,做好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工作。通讯联络组及时向县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2)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应在消防部门现场指挥下各负其职。应急指挥组要向各楼层发出报警疏散信号,打开安全出口通道,迅速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小型或可控的着火立即采取措施灭火,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抢险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现场救援组要和大厅保安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布置警戒。后勤保障组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同时负责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通讯联络组要根据现场情况向上级随时报告。在没有足够的安全措施下,严禁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火灾扑救完成后,要组织人员现场看守(不得破坏现场),防止余火复燃。

(3)火灾扑灭后由消防部门和本局应急指挥组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突发地震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防震抗震意识和基本技能。

(3)组织各工作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并适时演练;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路线,疏散场地;做好抢险救灾工具、器材、设备的准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2.处置方案

地震发生后,局应急指挥组立即进入工作岗位,指挥所有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有组织、有秩序的按既定路线疏散到安全地带,并根据震情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现场救援组做好伤员统计救援,及时联系救护,对已撤离危险区和疏散出的工作人员做好情绪安抚和安定工作;通讯联络组迅速恢复与外界的通讯联系,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抗震救灾的情况,必要时申请外援;后勤保障组应立即切断水、电、气供应或关闭开关,对后续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的设施,果断处理,根据现场需要,汇报所需要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安置疏散出的物资。

(四)集体性冲突事件应急预案

1.处理方案

(1)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凡获悉对中心产生负面或不利影响的信息、电话、短信等,应及时向应急指挥组报告。

(2)若窗口因临时性、阶段性、季节性办件量增加,办事群众突然增多而引起的大厅秩序混乱,窗口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该楼层值班人员及监察科,值班人员及监察科负责大厅管理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疏导办事群众,做好解释和秩序维护工作并向审批局领导报告。

(3)办事群众在政务大厅与窗口工作人员发生矛盾纠纷时,科室和窗口负责人要及时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激化矛盾。

(4)若政务大厅发生激烈争吵、人身伤害或肢体冲突事件,附近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报告该楼层值班人员及监察科,监察室应立即组织保安及相关人员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向局领导及相关窗口单位报告。若当事人不听从解释、劝告,仍无理取闹,交由公安部门处理。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收集、掌握相关视频证据。

2.注意事项

(1)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及时拍摄现场情况。

(2)劝阻时不得动手殴打对方,不得采取使事态升级的言行。

(五)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1.办公区突然停电时,应紧急启用应急灯,运行科先紧急查找故障原因,属线路计划断电的,应主动联系供电部门,获悉断电原因、停电时段、恢复时间等信息,并告知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属大厅线路故障的,应迅速联系电力维修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及时修复。通讯联络组要第一时间提醒各窗口工作人员维护秩序做好向群众解释工作,并向局领导报告。

2.现场救援组要立即查看电梯是否有被困人员,如发现有被困人员,应紧急联系电梯维修部门解救被困人员,或联系供电部门紧急启用电力短暂供应,并指派人员留守现场,不得离开,直至人员安全解救出来为止。   

3.及时在一楼大厅值班处设立公告牌,通知各窗口关闭设备电源,防止供电恢复瞬间损坏设备。如停电时间较长,要上报县政府并告知群众停止办公原因及补救防范措施。

4.大厅内恢复正常供电后,应组织维修人员检查各相关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六)抢劫盗窃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盗窃事件。首先向局领导和监察科报告,并查看监控录像,暂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安排专人保护现场,办公室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数量,并做好登记。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领导小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勤保障组应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发生抢夺案件。发现本单位财务室、办公室发生抢劫、偷窃时,值班保安应立即发出警示,并迅速拨打110报警。在条件允许和自身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最好能够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并保持现场原状,及时记录、拍摄现场情况,组织人员维护现场,同时为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勘验提供协助。

3.发生盗窃、抢夺案件,所有措施都要在充分保护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所有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并写出书面事故报告,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七)电脑网络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电脑网络系统故障是指由于局审批办证软件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服务器损坏、网络线路连接故障、病毒感染、黑客入侵和其它硬件损坏等所引起使审批网络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运行的事故。发生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运行科网络管理员要立即上报应急指挥组、通讯联络组。

2.通讯联络组通知各科室、各窗口立即停止电子化操作,办证大厅收件办理改为手工操作,并关掉电脑等电子设备。网络管理员要及时负责联系相关专业公司及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检测。

3.根据故障分析检测结果,全力排除故障,并对整个网络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网络管理人员要及时安装和升级杀毒软件,定期给服务器打补丁,备份数据库。各窗口做好各类办件信息的备份工作。

4.如出现故障时间超过24小时,办公室起草通知张贴公告栏告知群众。

(八)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

1.应急准备

(1)成立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领导,密切关注信访动态,要突出做好预防工作;负责与相关科室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参与研究答复意见、解释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来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事件解决的跟踪、催办、反馈工作。

(2)要加强值班人员的管理,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必要时可调动全局力量,确保安全。

(3)相关科室接到接访通知后,科长或副科长要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参与接访工作。接待时要态度和蔼,做到耐心解释,避免激化矛盾。

2.应急预案

(1)当办公区域发生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发生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要在第一时间向监察科和分管领导报告。现场安保人员应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过激行为或其它意外事件发生。

(2)现场值班人员应冷静处置,原则上不发表任何意见,可以点头表示回应或将其引导给相关科室窗口负责人处理,避免与之发生争论;

(3)监察科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往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将上访人数、基本情况、要求达到目的等情况报告应急指挥组,并积极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告知具体解决问题的机构和部门,全力维护好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4)应急指挥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了解掌握具体情况,明确上访人员的来源和目的,视其情况及时向信访局等部门联系,协调其予以处置;受理上访事件时,要尽力对上访人员进行劝返。

(5)局主要领导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6)对一些纠缠、侮辱、殴打接待人员及严重损坏接待场所公共财物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可商请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

(7)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息后,立即安排后勤保障组清理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并专题向局领导报告处置情况。

(九)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处置预案

1.当政务大厅和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安全防控小组和应急指挥组报告;

2.安全防控组和大厅值班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设置隔离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进行检查判断(但不得挪动可疑物),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3.在事态未明朗的情况下,安全防控组和值班人员应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尽快组织政务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和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

4.在不能确定可疑物危险程度时,均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行动,应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置,但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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