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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25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3-25 15: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25日至329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塞上得毅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年产四万台(套)文件柜、高低床及教用课桌项目

永宁工业园区银浙包装产业物流园D

宁夏塞上得毅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宁夏汇岩达环保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3000主要购置剪板机、切割机和折弯机等设备,设计年产四万台(套)文件柜、高低床及教用课桌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7.1%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塑粉尘和固化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 (DA001)(DA002)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切割机、折弯机和冲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和废金属屑、布袋收尘)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UV灯管、废机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边角料和废金属屑经垃圾箱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布袋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0㎡),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建议和要求。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8021320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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