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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恒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制造4000吨非标设备和压力容器项目环境报告表的批复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8-16 10:10

宁夏恒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委托宁夏汇岩达环保节能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恒泰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年加工制造4000吨非标设备和压力容器项目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104-640121-07-01-618913。项目位于永宁县杨和工业功能区汉延渠东侧,银川源本先食品有限公司南侧。总占地面积46242.312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综合楼、宿舍楼、门房等,生产车间购置切割机、焊机、卷板机、热处理炉等设备,设计年加工制造4000吨非标设备和压力容器。项目总投资65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2.04%。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楼、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施工时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除锈粉尘、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和天然气锅炉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切割粉尘和除锈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晾干废气与喷漆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焊接烟尘、切割粉尘、除锈粉尘、晾干废气与喷漆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A3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后,焊接烟尘、切割粉尘、除锈粉尘无组织排放;晾干废气与喷漆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须执行《银川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规发〔2020〕4号)中规定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求后,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主要为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和试压用水。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进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试压用水回用不外排。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焊机、磨光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和废金属边角料)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润滑油、废树脂)。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5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规定要求设置。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危险废物暂存间的防渗处理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落实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及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必须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王孙德联系电话:13895088799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8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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