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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400J/2023-0005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6-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胜利乡2023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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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安排重点小城镇和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及申报2023年项目的通知》(宁城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经过前期实地走访、充分调研、后期严谨规划、积极申报,胜利乡胜利村已成功申报自治区2023年重点小城镇和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项目。为确保胜利村美丽宜居村庄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胜利乡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永宁县十九届二次人代会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村庄提质增效为主题,着力构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稳步推进。遵循城乡演变规律,围绕“优化乡村设置,优先保障农民居住”、“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的原则,根据胜利村现实生活生产需要和未来长远发展,结合胜利村“多规合一”规划,按照自治区住建厅批复要求,合理规划村庄布局,严禁趁机大拆大建,科学实施建设内容,以胜利村二组、四组为中心以点带面逐步建设,避免不切实际、盲目冒进。

(二)坚持深化改革,融合创新。坚持发展与建设并重、产业和农业互促,深化“六权”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根据“康养服务区、餐饮民宿区、休闲采摘园区、优质粮食种植区、设施农业种植区”五大区域功能,分类施策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典型引路、补短强弱,切实增强发展动能,避免无序建设、发展脱节。

(三)坚持农民主体,共同缔造。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发挥政府引导、支部协同、社会参与、农民主体作用,整合各方资源,争取政策支持,确保资金落地,多方结合,共同缔造,形成乡村建设整体合力。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统筹推进胜利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从胜利村二组109国道入口开始,采用政府投资方式对二组、四组505米的主巷道路面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提质改造,对道路两侧沟渠进行维修,并在有条件种植空间内进行小范围行道树种植,完善村内路网建设。

(二)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聚焦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和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重点任务,采用政府投资方式在胜利村二组、四组铺设污水管道,设置检查井、污水沉泥井和化粪池,推进胜利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

(三)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采用政府补贴+农户自筹的方式,在胜利村原有的88亩温棚园区内拆旧建新,新建新型日光温室约30栋,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逐步提高蔬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通过农户自筹的方式,鼓励胜利村农家乐进行提升改造,由致富带头人牵头组织农户种植大观桥桃子,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采用政府投资方式在二组入口处北侧空地新建1处活动广场,涵盖文化廊架、文化亭广场雕塑等,在胜利村二组西入口、七组八组西入口、五组六组西南入口通过提取村庄特色元素建设村庄标识,展示胜利村特色文化,在二组入口广场处新建公厕和垃圾中转站,为农户配备垃圾箱和垃圾收集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五)实施宜居农房改造工程。采取政府补贴+农户自筹模式对胜利村二组、四组居民实施清洁能源和节能改造,积极发展清洁能源;采用企业投资+农户自筹的方式对二组、四组的134户院落围墙进行翻修加固,采用政府补贴+农户自筹+企业投资的方式对农户原有宅基地地面、房屋、门、窗、屋顶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改造完成后村集体通过招商引资方式打造民宿,发展庭院经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胜利村美丽宜居村庄项目稳步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美丽宜居”建设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牛婉婉兼任。工作小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分管领域实际做好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加强工作人员配备,相关站所积极申报项目资金,确保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稳步推进。

(二)深化融合创新。积极探索党员积分制管理模式,激励党员带动群众筹工筹劳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宣传,采取专题报道、政策解读、示范引领等方式,大力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树立模范宣传典型,积极推广宣传美丽村庄建设成果,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美丽村庄人人参与”的意识,指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建设。



                                          利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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