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防范和打击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共同维护整洁、和谐、宜居的乡村环境,胜利乡人民政府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和提供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信息,并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举报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内容和要求
(一)范围:胜利乡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私自倒卖、私设消纳场所以及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
(二)内容:举报人在举报时,需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和相关录像、照片等证据或重要线索。
(三)要求:举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要求真实有效,对在举报中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滋扰执法工作、骗取奖金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举报受理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举报或来访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我乡24小时受理举报。
举报热线:0951-8470309,举报地址:永宁县胜利乡观平路胜利乡人民政府一楼值班室。
举报人需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胜利乡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造成泄密的有关人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奖励标准
实行一案一奖制,同一案件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同一违法案件有多人举报时,奖励最先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视违法行为情况,对第一举报人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四、奖金发放
(一)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至胜利乡人民政府领取。
(二)举报人自接到通知后,应在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
通告内容由胜利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