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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400J/2022-0004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5-27
发布机构 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胜利乡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胜利乡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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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乡村消防力量建设,着力解决乡村级消防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夯实末端火灾防控基础,根据实际,制定《胜利乡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自治区《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消安委﹝2022﹞1号)工作要求,结合全乡消防工作形势任务,全面强化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实现基层末端消防工作组织逐级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覆盖、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快速发展、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乡村消防安全管理

1.压实基层政府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全乡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本村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负消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村支部组织动员能力,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融入“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范畴。

2.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行业单位(站所)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将金沙二期的行业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对人员密集、“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重点场所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推动列入行业重点监管对象。对排查发现的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动实施行业重点督办整治。

3.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依据《消防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派出所落实民警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将履职情况纳入公安机关业务考核评价范畴。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协作内容、程序和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4.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监督指导。对接永宁县杨和市场监管所共享数据完善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按要求对入库单位场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加强乡、村消防工作业务指导培训,定期分析研判火灾风险,通报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火灾情况,提出重点治理意见。指导各村评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力量状况,加强消防规划编修实施。

(二)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1.健全消防工作机构。乡人民政府全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指导各村委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结合实际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2.完善灭火救援力量。各村建设志愿消防队,配备不少于10人的志愿消防员,各村志愿消防队自行管理,根据任务情况由乡政府统一调度。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承担灭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消防救援队伍加强各村志愿消防队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发生火灾及时调动,确保快速处置初起火灾。    

(三)抓好基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治理

1.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我乡产业结构、文化特色以及季节性旅游、历史火灾等特点,深入分析研判突出风险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治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加强旅游民宿、小微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村居等乡村产业消防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区)高层建筑、生产加工企业、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和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对生产厂房、仓库、工业办公楼改造用作商业、服务业场所的,组织开展安全评估、综合治理,达不到安全条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不得经营使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

2.实施自建房屋消防安全分级管控。突出火灾亡人风险,对于群众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的,结合乡村振兴及农房整治等工作,各村加强检查治理,明确标准实施分级管控。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各村及相关行业单位强化源头管控,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

3.提升基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水平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落实行业单位(站所)消防安全教育职责,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村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消防志愿者平台、新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大喇叭等,开展贴近基层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基层消防安全能力素质。督促乡属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

(四)加强基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农村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借力国家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逐年纳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

2.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行业单位和乡政府要结合通村路硬化、饮水安全工程、电网升级改造等工程,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村,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其他村要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明确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做到“建管一体”。

3.提升基层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将消防安全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时,同步规划实施消防物联感知、监测、分析等设备系统建设。依托“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将消防管理业务嵌入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与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工作融为一体、高效运行。加强视频监控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建设消防物联网智能火灾监控平台,并与、市、县“智慧消防”系统互联互通。

三、工作步骤

各村要将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长期抓好推进落实。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19日前)。各村结合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际,统筹当前任务和长远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管理人员,配备消防物资,确保安排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2月20日前)。各村要对照工作方案,立足破解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加强全过程检查督导,从严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各村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分类、分阶段总结经验做法,推进一项、总结一项、固化提升一项,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2022年年底前整体检查验收。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村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十二项具体任务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统筹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

(二)分类指导推进。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火灾特点,区分不同片区、不同发展水平等情况,分类型、分区域加强各村消防安全工作,统筹开展试点建设和整体工作。

(三)狠抓考核问效。乡政府将把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综治考核、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范畴,并不断完善基层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着力推动落地见效。

胜利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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