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永宁县国有农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经永宁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2022年7月1日以《永宁县国有农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永政规发〔2022〕3号)公布,现将正式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备案。
永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文 号 | 永政规备字〔2022〕7号 | 生成日期 | 2022-08-01 | 索引号 | 116401210101003049/2023-00030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司法局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人民政府 | 效力状态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