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已撤稿或删除
如您是在地址栏输入网址的,请确认其拼写正确,并注意网址的大小写字母区分。
了解宁夏地区更多信息,请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文  号 永法普组〔2023〕10号 生成日期 2023-12-22 索引号 116401210101003049/2023-00108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司法局 责任部门 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委各部委、人民团体、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区市属驻永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法治永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

(二)深入宣传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三)宣传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建设。

(五)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六)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

(七)宣传服务经济大局、服务民企、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

(八)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在以上内容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重点宣传内容。

四、时间安排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

五、工作安排

(一)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在杨和大街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各部门结合工作内容和特点,提前做好法治宣传材料、宣传标语、横幅等准备工作,充分利用标语、挂图、展板、现场答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各普法成员单位)

(二)开展2023年全县领导干部宪法专题讲座。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宪法专题报告会,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集体学习宪法报告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普法成员单位)

(三)组织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安全进校园巡回宣讲。“宪法宣传周”期间,举办全县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全县中小学、大中专院校通过主题班会集中开展“宪法伴我成长”诵读活动。组织全县法治副校长开展“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安全进校园巡回宣讲。根据各中小学校教育需求,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围绕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交通安全、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作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团县委、妇联、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四)开展“塞上枫桥经验·永宁新实践”主题宣传活动。在“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全县各部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事迹、典型案例、调解故事,讲好“我的调解故事”,为“塞上枫桥经验”永宁新实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五)开展“法企同行”专项行动。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举办永宁县2023年律师助企法治论坛,组织民营企业与律师参加“法企同行”结对帮扶法律体检签约仪式。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精准对接企业发展法律需求,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公证员,开展具有企业特点、行业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宣传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产权保护、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守法经营意识。(牵头单位:县工商联、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市监局、税务局、商投局、总工会)

(六)开展“进村入户讲宪法,民主法治润万家”活动。充分利用村居法律顾问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广泛宣传公证制度,开展公证法律讲座,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运用公证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七)开展国家宪法日抖音直播活动。12月1日至12月7日,组织宪法知识网络直播活动,通过线上实时互动的方式,激发广大网民在线参与学习的积极性。直播活动以宣讲宪法知识为主,配以实际案例、网友实时问题反馈、律师在线答疑等方式,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普法成员单位)

(八)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电视讲话活动。在县主要媒体发布县政府领导“12·4”国家宪法日电视讲话。(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司法局)

(九)开展全县法治文艺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挖掘黄河法治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面向全县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全县法治文艺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各部门(单位)至少报送1个作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旅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普法成员单位)

(十)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集中宣讲活动。结合全县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安排,在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信访接待中心等重点场所设立专门宣传园地,协调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设“行政复议法”宣传专栏,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复议程序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牵头单位: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一)开展纪念国家宪法日十周年主题书法展。突出宪法精神和法治理念,通过书法与普法相结合,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并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展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文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各普法成员单位)

(十二)举办2023年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培训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举办2023年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

(十三)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宪法伴我行”网络有奖竞答活动。12月4日至10日,以“法润永宁”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面向全县开展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宪法伴我行”为主题,以宪法、安全生产法、生态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普法成员单位)

(十四)组织开展2023年永宁律师辩论赛。组织全县律所律师2023年永宁律师辩论赛,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树立法治意识,彰显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精神,激发青年律师蓬勃进取和积极向上的活力与热情。(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十五)组织“宪法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推动法治永宁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全县公务人员依宪执政、依宪行政、依宪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普法成员单位)

各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宪法学习宣传结合起来,根据全县重点活动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广泛开展公共场所宣传宪法、发布宪法宣传标语、户外大屏(条屏)刊登宪法标语海报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推动宪法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认真学习党规国法,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各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讲好故事,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人民调解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宣传周活动总结和亮点工作请于12月13日前报送(邮箱:ynxpfb2017@163.com),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对各部门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作为年度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